浅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侵权责任法 第2页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问题五:车辆实际所有人将车辆挂靠到某单位名下,发生交通事故后被挂靠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挂靠是指实际车主将自己的车籍落在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某公司名下,以该公司的名义经营客运或货运业务的一种现象。其在出租车、货车行业普遍存在。通常需支付一定的“挂靠费”给被挂靠单位,当然也有一些无偿挂靠的情形。机动车挂靠经营的情况比较复杂,但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现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即车辆实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问题六: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机动车,货款未付清前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后出卖方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中答复如下: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七:车辆被盗、被劫后发生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注意:如果车主无证据证明事故发生前车辆已被盗或被劫,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车主如果在事故发生后报案的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其相应的产生举证责任,以证明在事故发生前车辆已被盗或被劫。所以在实践中发现车辆被盗后应当在第一时间报案。
问题八:雇员、帮工在从事雇佣活动和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向谁主张赔偿?如何区分雇佣关系和运输合同?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