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肖像雕塑创作
我们现在所说的“艺术”,可以按表现的手段和方式的不同大致分为四个类型:表演艺术(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绘画、雕塑);语言艺术(文学)和综合艺术(戏剧、电影)。(当然,还有其它各种分类方法)雕塑作为造型艺术的一种形式,是艺术创造的主要方式。名人肖像雕塑创作在整个雕塑领域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西方)。另外,名人肖像创作具有特殊性,因为被刻画者,他们是有丰富思想的动物,是有强大的思维能力使人类得以有效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群体。所以,我认为名人肖像雕塑创作应由以下几方面构成:一是名人肖像的内在精神把握;二是名人肖像采用的形式语言;三是名人肖像客体形态的处理;四是名人肖像与主体(创作者)的关系。其实这四方面的划分只是出于讨论需要勉而为之,在实际的真实创作过程中它们是互相联系,水乳交融彼此不能分开的。下面将以上几点结合实际展开加以论述,兴许对于其它造型艺术领域和同行在名人肖像创作方面带来一些启示作用。 第一:名人肖像的内在精神的把握。 “精神”一词在《辞海》里解释为:(1)哲学名词,指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2)内在实质。黑格尔认为,“精神”是最能体现理性和实践相结合的观念。 “精神”既具有理性的普遍性品质,又具有内在的现实性的能力。“精神”就是那种“自在而又自为地存在着的本质”。结合以上哲学思考,我认为对名人肖像雕塑创作而言,是指全面地、深刻地把握人物的灵魂特质,既要抓住人物的思想情操、精神面貌的个性,又要考虑到他所处的时代和地域的人们的共同精神面貌,而当中必然会融进作者自己灵魂的影子。 人若无魂无精神则是行尸走肉,干瘪和呆滞。名人肖像雕塑则无异于破铜烂铁,废石一块。精神实质的塑造不但赋予作品以生命,而且在整个创作过程中使形式语言的建构和人物客观形态的取舍都有了一个明确的准则,为艺术家的创作思维设立了牢固可靠的逻辑起点和终点。只有牢牢地抓住人物的内在精神,作者就可以大刀阔斧、标新立异,勇敢地自我创作,不为客观的繁琐细节所羁绊,物为己用,尽情挥洒。罗丹的《巴尔扎克像》之所以成为成功之作,正是由于他敏感地洞察了巴尔扎克深邃的灵魂和不同寻常的个性,数次改稿,离经叛道,最终以独特的形式把巴尔扎克裹着睡袍的身体处理得如古村的虬干般的柱形,使之有强大的内力而又整体含蓄,让那潜涌的内势在略仰的头部迸发,头发脸面造型的大胆处理也使之散发着狮子般的慑人威势;正因为抓住了内在的精神实质,才能使大师更有胆量取舍寻找异样的创作形式,使《巴尔扎克像》成为惊世之作。 第二:名人肖像采用的形式语言。 肖像创作中,内在精神的最有力、直观的表现就是形态语言,它就象人的面貌与言行一样,使内在的灵魂表现出来,从而引起观众的共鸣。谈到雕塑的形式语言,有形、体、空间以至点、线、面、肌理、色泽等所有的可视因素,从肖像作品中可看出,古埃及的国王、王后像,米开朗基罗的美弟奇家族像、罗丹的肖像,再到布朗基西的《波加尼小姐像》,形式语言的相异与演化使肖像雕塑艺术色彩纷呈、生机勃勃,吸引着我们去探索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人们的精神世界。要说精神实质是肖像作品的灵魂,形式语言就是肖像作品的筋骨皮肉,所以艺术家在充分把握精神实质的前提下,必须以最大的精力、勇于创新的意志,来建筑一个风格鲜明的有血有肉的形式架构,来抒发对该人物的真挚感情。形式语言的好坏,决定作品的好坏,体现着作者的才华。假设罗丹没有对《巴尔扎克像》作如此大胆的形式处理,甚至不屈服于时尚的学院风格,也不可能使《巴尔扎克像》在艺术史上有如此显赫的地位。澳大利亚舞蹈家和编导墨菲说:“艺术应该让观众吃惊,使他们出乎意料,要不断变化,才能有创造并能取得进展。”雕塑的形式语言,更应该建造这种锐意创新的精神,在把握肖像内在精神实质基础上勇于创新,大胆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尝试,寻找最佳的形式语言。 第三:名人肖像客体形态的处理。 任何人都是一个客观实体,都有一定的身材,相貌、发型、衣着等特征,肖像创作当然不能离开具体人物的这些固有特点而去凭空臆造,而且人物的生活习惯、职业、经历、兴趣爱好等运动中的形态也是名人肖像必不可少的依据,通过对客观形态的充分研究,可以获得更为具体、详实的信息,发现不同于以往创作中的东西,最终得到具有代表性的亮点。罗丹在动手创作《巴尔扎克像》之前不单研究巴尔扎克的作品、传记、还研究其生活习惯,家世和乡土风情,并到巴尔扎克的故乡去旅行,实地考察当地人的体格特点,又请生前为巴尔扎克制衣的裁缝师按其身体尺寸制成一套衣服,来研究巴尔扎克的身材,而且从巴尔扎克同期的文人的著作中研究一切关于他的容貌的记载。如此丰富的收集,为大师形式语言和精神实质的铸造奠定了坚定的物质基础。 第四:名人肖像与主体(创作者)的关系。 名人肖像创作不仅是具有深刻文化内涵,鲜明精神实质的塑造,更是创作主体情感和情绪的流露。精神实质的把握是肖像创作成败的关键,而作者对所表现人物的认识深度自然就决定了其作品的深刻性,这已是肖像创作的要旨。对人物的认识能够达到什么深度,这毫无疑问取决于艺术家的世界观、宇宙观、价值观,以及各方面的丰富知识、生活阅历和经过长期不懈努力而练就的敏锐的感受力和深刻的理解力。除此以外,对关于人物的一切资料,情况的充分了解和掌握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一位优秀的艺术家与常人相比必然具有更犀利的目光和更独到的见地,他对人物的理解也许会大大超乎一般群众的认识层次。此时,艺术家与一般观众的沟通便会出现障碍。当年罗丹经过七载深入研究与艰苦劳作而创作出来的《巴尔扎克像》就遇到了这种情况,艺术语言与当时背经叛道,直到作者逝世二十二年后才为世人接受。这也正好印证了艺术作品是客观现实的审美反映,艺术家主观情绪,思想的审美表现与实际审美创造相统一这一艺术美学的基本命题。 综上所述:名人肖像雕塑创作是一个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整体,正如我在文章开头所说的,把以上几点强加分开是讨论而已。在实际创作过程中,并不是先完成了一部分再转到另一部分,也不是哪一点各自为政,不与其余的发生关系,就可以完成。它们是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的关系。精神实质决定了形式语言的风格取向与构筑,决定了客观形态的取舍与改造;形式语言使精神实质转化为可视形态,使客观形态更好地服务于精神实质;客观形态则是熔铸精神实质的重要原料之一,又是形式语言的客观依据;而主体(创作者)是贯穿创作过程从头到尾的纽带,统领整个创作过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总之,它们谁也离不开谁,本来就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