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律服务的性质与价值 第2页

杂、时间等方面标准衡量律师服务的价值”可以看出来。但是政府的指导价只是象征性地对律师价值予以认可,片面强调律师的公益性、社会效益,没有充分体现律师知识与技能的经济价值,对律师付出的高强度智力脑力劳动的价值没有重视,政府指导价这部规章还是2006年制定的,没有充分体现知识产业(律师产业)的价值。要知道这部规章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世界在变化,中国在变化,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已经实施依法治国,在知识经济时代,中国当今正在发生史无前例的突飞猛进的巨变,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法律、外交等都如此,都在赶超世界先进的经济、科技、文化,特别是国际法律文化,法律服务等高端领域更是如此。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的法律与国际接轨,意味着中国市场要全方位开放,包括法律服务市场,意味着竞争与挑战,意味着中国律师在国际的作用与价值。为什么英美律师在国际法律服务中长盛不衰,因为他们体现了律师服务的价值,他们是按照市场化价值规律运作。为什么英美律师服务价值体现得那么充分,并且不断发展壮大?这是因为他们尊重律师的法生日祝福http://www.251com.cn 律服务价值规律,重视以人为本,能充分体现律师的价值,律师的价值是以人为本运作的,这样能激发律师及律师团队的科学技术潜力,朝着良性循环发展。为什么英美律师法律服务价值与我们律师法律服务价值悬殊巨大?因为英美重视律师的价值,重视律师在国际、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律师的价值。这也是为什么法律服务业发达的北京截止到2004年4月底,外国北京律师与北京律师法律服务产值比约为13:1危险信号的原因了。这危险信号意味着中国法律服务国际竞争十分严峻,改革中国律师法律服务价值制度势在必行,及时修改律师法对律师的性质科学定义,充分体现律师的价值在法律政策环境下,尊重律师价值,以适应日益严峻的国际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价值。这实质上是一个国家竞争的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安危问题。
  我国对律师价值的体现应引起重视,不容忽视,已不仅仅是律师个人、律师行业的问题了。我们应高瞻远瞩、高屋建瓴。从国家大局出发,把律师法修改与国际法律服务性质、价值接轨,适应新形势,重新审视,设计我们的律师法以便提升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同台竞争的优势。

上一页  [1] [2] 

Copyright © 2007-2012 www.chuibin.com 六维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