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3页

 ⑵交通噪声现状

  根据对318国道(起点、终点处)等现有道路交通的监测,K17+000花台村空旷处交通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距离现有道路路肩20m、40m、60m、80m、120m处昼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3.8~69.8dB(A)、50.9~65.2dB(A)、52.8~55.5 dB(A)、49.9~50.6dB(A)、44.7~49.6dB(A),夜间等效声级分别为57.7~68.6dB(A)、54.0~64.0dB(A)、50.9~52.1 dB(A)、45.7~46.0dB(A)、43.4~43.5 dB(A),距路肩20m处昼间交通噪声能够符合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夜间交通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要求;40m、60m、80m、120m处昼间交通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0m、60m夜间交通噪声部分监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80m、120m处夜间交通噪声部分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1.2.5水环境

  根据例行监测资料,长湖关沮口断面1月7号由于监测当天附近的鱼庄餐馆向长湖排放污水, BOD5数据超标。长湖关沮口和沮漳河监测断面其余各项指标2009年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监测数据,跨越沮漳河和长湖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1.2.6环境空气

  项目沿线官坪七队马店子和观音垱中学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NO2、TSP监测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3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3.1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⑴生态影响

  由于公路建设前实行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永久占用耕地区域耕地面积会得到一定的恢复;同时,通过优化永久占地区域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优质高产的同类农作物品种,提高单位面积农作物单产,将公路永久占用造成的农作物植被生物量损失降至最低。另外,公路建成后,全线扣除桥梁后的绿化面积约为0.917hm2,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占用意杨人工林等林地带来的生物量损失。

  公路沿线由于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蛙类、蛇类和雀形目鸟类等常见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受施工占地和噪声干扰将暂时与公路保持一定距离,随着公路建成沿线植被得到恢复后,公路附近地区上述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将会得到一定恢复,公路建设和运营对其影响有限。

  长湖特大桥、万城大桥和丫角大桥水下桥墩施对施工水域附近水生生物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水质恢复,水生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营运期对水生生物基本不造成影响。

  取土场和施工便道将使原地貌形态、地表土壤结构和地面植被破坏,使其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降低,增加土壤侵蚀强度,降雨时在雨水的冲刷下,很容易形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

  ⑵生态保护措施

  ●占用耕地,应收集、保存耕地表层土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复耕,或作为绿化用土。对工程占用的耕地应按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补偿,同时对占用的基本农田按占一补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设计部门路线布设时,应尽量避免穿越成片的林地,减少对林地的破坏。对于永久占用林地,施工前后可以实行异地补植的应进行异地补植,不能补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对上述植被生物量损失进行补偿。

  ●临时占地施工前应对表层土进行收集、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相关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公路两侧绿化,采取乔木为主、辅以灌草的形式,乔木可利用占地范围内的樟树和意杨,辅以夹大叶黄杨、狗牙根等灌、草本,布局上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增加公路景观及环保作用(如降低噪声、防止空气污染等),满足行车安全(不得遮挡司机视线,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脊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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