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临床药学存在的问题 第2页

第四、临床药师的地位问题:到目前为止,临床药师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位”。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也是由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的。而且,一次培训学费几千元,药师一年不在单位上班,回来后又不能创造经济效益,相比送医生外出进修,回院就能开辟医院新的经济增长点,权衡之下院长们不会有送药学人员外出培训的热情。况且,这种培训学习,既不是执业认定教育,又不是学历教育,在临床药师没有法律定位之前,对药师们也缺乏吸引力。且不同级别的医院临床药学工作内容是有区别的,按照现有的培训模式,大多都是专科临床药师(呼吸、肿瘤、感染等),不能适应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基层医院分科没有这么细,所以培训回单位后成为“杂役”)。因此,尽快对药师(或临床药师)立法是当务之急。现在医生、护士都有执业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法了,就是药师没有立法。药师没有法律地位,执业(指导合理用药)的合法性?
第五,临床药师的管理问题。临床药师立法了,就有了法律地位,就会有科学的管理体系。临床药师的培训办法、资质认定、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等等必须有法律定位,否则,临床药学工作就是一个“空中楼阁”。另外还有些问题需要考虑:1、现在医药院校的临床药学专业的毕业生,是否可以象医生那样通过因工作实践,考核认定?2、临床药师培训也不是通过一次培训就能一劳永逸,培训应该常态化。3、临床药师的分级管理问题:根据岗位不同(咨询药师、全科药师、专科药师)和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设置。
   以上纯属个人的一些思考,并无反对现有临床药师培训的意思。药师们(无论是通过临床药师培训与否)都需要在医院药学工作转型期努力学习,练好内功。这是我们医院药师们的前进方向,也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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