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原理在审计中的应用 第2页
4、“胆大妄为,贪得无厌”的掠夺心理。据分析,“贪官”往往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在逐渐暴露其贪婪的本性,另一方面又要千方百计把这种本性隐藏起来。他们起初总以伪装的面目出现,表面上给人以好感,骨子里却千方百计捞取政治资本,想方设法谋求一官半职,一旦大权或实权在握,便撕下伪装,不择手段大肆捞钱,进行资本“原始积累”。有的年轻干部平时喜好吃喝玩乐,由于正当收入无法满足其挥霍,他们便千方百计非法敛财,并利用手中掌握的实权,动起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邪念,贪污挪用、侵吞公款。
5、“投桃报李,雁过拔毛”的交易心理。一些公职人员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内心总希望别人“投桃报李”。在“我帮他的忙,他应感谢我”、“做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这种图报心理作用下,未办事先谈酬劳,谈妥酬劳再办事,“不见兔子不撒鹰”。在他们的眼里,权利不过是一种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在这种交易心理驱使下,他们把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的事情与按“劳”取“酬”划等号,不送礼不办事,甚至伸手索要“辛苦费”、“好处费”、“茶水费”。安徽省阜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作新就是这样堕落的。
6、“重权轻法,犯罪成功”的侥幸心理。不少经济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他们具有自决心理机制的“鸵鸟心态”,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他们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智商较高,往往自认为身份特殊,见多识广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保护伞厚,且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赃证匿藏天衣无缝,或相信朋友不会出卖自己,在自信能侥幸过关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
有的干部存在着极端利己主义和强烈的非法占有欲,他们利令智昏,往往过高地估计自己,认为自己业务熟练,成功的可能性大。加之领导的信任,同事的赞誉等因素,认为案发后不可能怀疑自己。能逃脱行政及法律的惩处。一旦主观唯心的侥幸与自信心理占主导地位以后,强化了犯罪动机以及实施作案的行为。
有的领导大权在握,干脆就怀着“抓着算,抓不着就干”的侥幸心理,近似疯狂地攫取人民财富。例如,广西原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乘龙,在任职的不到5年时间,就聚敛不义之财1000多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200多万元。据检察人员核查,在受贿的“高峰期”,李乘龙几乎是日进万金,什么党性原则,什么纪律,全都抛到脑后,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
(二)经济犯罪的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是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所产生的生理固化物,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过程中形成的能直接或间接反映其行为心理活动的一切现象。这种痕迹一方面反映了行为人的行为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行为人的心理活动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特征。经济犯罪心理痕迹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个性心理特征。特定个性是指一个人“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性心理倾向性(如动机、需要、兴趣),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的;二是个性心理特征(如能力、气质、性格),它是通过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每个人的个性之间都有其绝对区别性。
当他实施犯罪时,其个性特征也就会或多或少地表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例如:在某地发生的系列经济诈骗案中,罪犯每次选择的作案对象都是国有企业,每次都是用同样的方法诈骗,而诈骗所得每次都存入银行,这种选择和处理方法,反映出罪犯的个性特征。再如:有的人在受贿后总是要再记录,这也是一种个性心理特征。可以根据这种特定的个性特征,在其使用的笔记本中可能就会发现,从而获得证据。
2、定势心理特征。定势,就是人们按照一种固定了的倾向去反映现实,从而表现出心理活动的趋向性、专注性。
定势心理现象也同样存在于犯罪心理痕迹中。罪犯在第一次作案成功后,其行为方式在大脑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以后再作案时,成功的体验反馈到大脑,对其犯罪动机和行为起强化作用,使其犯罪心理结构更为巩固并得到发展。由于某种思维方式和与此相联的犯罪行为的多次重复,在其犯罪活动中明显地反映出他的定势心理特征。认识和利用这些特征,对于推断其犯罪行为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3、无意识特征。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遗留的不受犯罪人控制的那些痕迹。犯罪活动既受意识的制约,也受无意识的制约。也正是由于无意识的行为很难加以伪装和修饰,往往与犯罪人的意识行为相矛盾,因此会留下无意识的心理痕迹,这些痕迹就成为反映犯罪方式的有形痕迹。犯罪心理痕迹在很长时间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而在其行为的某些方面有着一定的连续性和相似性。根据案中的心理痕迹可以推断作案人作案前心理痕迹和作案后心理痕迹。这些同样能为我们提供决策的依据。
美国心理学家沃夫曾指出,实际上,心理神秘莫测,而迄今为止我们对此所有的理解,是通过研究语言获得的。语言的使用分有意识的和无意识两种,犯罪过程的语言痕迹多是无意识的,但我们恰恰是通过这些无意识的语言特征,分析犯罪主体的情感、意志、性格、兴趣、经验和犯罪心理及社会环境、生活方式、犯罪经历等犯罪信息系统。
4、非常规特征。经济罪犯在犯罪目的确定后,一般都对将要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周密的思考和准备,精心选择犯罪方法、策略进行掩饰,争取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这些方法、策略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规的,都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这些与众不同的表现,可能就是信号。如财务人员或领导层对审计人员撒谎或过分回避询问,或经常与审计人员争执,对审计人员表现出敌意等。当审计人员看到这些信号时,就应该多加注意。
5、可知特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世界是可知的,不同的只是对事物的认识程度。心理痕迹虽然是一种看不到的抽象现象,但它可以被我们感知和认识。因为心理痕迹存在于每一个犯罪过程之中,它与犯罪的物质痕迹有着密切的因果联系。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正是我们认识心理痕迹的有效途径。我们可以借助已知事物的因果关系,推出未知事物的结果。
物质痕迹通过一般的感性认识就能发现,而心理痕迹则要上升到理性认识后将它变成可感知的东西从而被认识和掌握,这里需要有一个再认识上的飞跃。
6、狐尾特征。会计资料是会计信息的载体。舞弊行为人作弊之后,不管其作弊手法是多么的高明、多么的隐蔽,总会在会计资料中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另外,有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敢怒而不敢言,他们没有勇气检举揭发,但又害怕将来被查出与违法乱纪之人同罪,或者是希望有心人能够发现,因而故意在会计资料中留下一些记号或作一些“画蛇添足”之类的记载,如果审计人员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够洞察舞弊行为人舞弊前后的心理动机和会计资料中的作假手法,能够察觉某些善良的会计人员对不法之徒敢怒而不敢言的良苦用心,做他们所希望的“有心人”,就能够利用所获得的会计资料,迅速而有效地抓住舞弊分子的“狐狸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