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企业内部职务犯罪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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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所以每个单位都应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则能够明显降低发生犯罪的可能性。例如将资产保管与资产会计记录的掌管相分离,那么意图盗窃资产者会因为无法通过减少资产的记录来掩饰盗窃真相,而放弃作案的意图;将处理现金支出交易同调节银行账户相分离,则能够降低以不记录支票付款达到贪污、挪用资金犯罪的可能性。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得,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额制衡机制。单位应规定管钱、管物、管账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以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如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银行票据的签发印鉴,必须有两人分贝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分别掌管;向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对领款、点验安全入库的全过程共同负责;仓库材料明细账要设专人稽核或另设记账员记账;管钱、管物、管账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调动工作时,规定要由主管领导指定专人代理或接替,并监督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或正式移交清单。另外,现金都是防错防弊的内部控制制度。最后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岗位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承担不认真履行职责可能产生的不利责任,以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心。
三 加强授权管理 从源头上控制犯罪
授权批准时指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批准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之分。一般授权是对办理常规性的经济业务的权利、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做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在管理部门中采用文件形式或在经济业务中规定一般性交易办理的条件、范围和对该项交易的责任关系。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范围(包括制定产品销售价格的权利、购买固定资产的权利以招聘员工的权利等)和有关职责自行办理。特别授权指授权处理非常规性交易事件,比如重大的筹资行为、投资决策、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等。特别授权也可以用于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交易。
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由于实行“一支笔”制度造成审批授权力高度集中,从而滋生了犯罪。例如某国有药品公司董事长以公毕业论文http://www.chuibin.com司进行资本运作的名义,仅凭自己的一纸批条就指使财务经理将数百万的资金划入其亲戚开办的私营公司进行股票买卖。由于该公司没有相关的财务制度,财务经理在不知该私营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没有借款协议的情况下就进行了转款,公司管理层的其他人员对此事也均不知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还有一案例中,因为没有相关制约制度,某乡长得到自己将要调离的消息后,24小时内竟签报了70多万元的票据。
因此在内部控制中应注意区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规定每笔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对于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审议制度,特别是大额的货币资金支出更应经领导层研究审批,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避免个人盲目决策或武断决策。鉴于目前大部分财务人员通常对单位领导动用巨额资金不敢进行监管,如果仅通过会计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是不现实的,通过集体审议制度来预防犯罪应该更为有效。在集体审议制度中,决策人员都应认真履行职责,表明个人意见并记录在案,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避免权利过于集中的同时还应注意授权也不应太分散。我们曾经办理的一起某生物制品研究所办公室秘书刘某贪污的案件,该单位由于业务繁多,各副总经常到外地出差,各副总的差旅费报销均由刘某一人经手办理,且六位副总均有权审批报销业务费用及差旅费。刘某采取以甲副总出差为由,骗取乙副总签字的手段,由于各个副总均不清楚其他副总出差的真实花费情况,在半年时间内刘某以外虚假住宿发票及飞机票等假借报销各副总出差费用的名义,骗取公款高达70余万元。从该案我们可以看出,授权的范围应合理划分,权利太集中或太分散都容易形成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