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建设与乡村医生管理的问题及对策 第2页

  五点对策与建议

  1.改革村卫生室管理体制,明确村卫生室公益属性。首先,建议把现在的村卫生室明确为统一村集体办或乡村联办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自承担法人责任;乡镇卫生院负责为村卫生室代购或组织配送药品,村卫生室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选用药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等规定;将村卫生室列入新农合报销定点医疗机构;明确村卫生室承担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和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7项具体工作任务。其次,建议理顺村卫生室及其从业者的隶属关系。最好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的形式进行行业归口,将村卫生室的固定资产、人事管理、业务技术、资金运行、医疗行为、质量监管等交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而从业者的组织关系应当隶属村支部,从业者的执业状况与医德医风等则交由村支两委会负责考评,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村卫生室真正成为村办国有,真正体现其公益属性。

  2.建立有效的准入培训机制,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国家明确规定从2010年起,凡进入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按照政策要求,县(市)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一方面鼓励吸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特别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下村服务;另一方面,定向培养村卫生室服务人才。推行“定单式”培养模式,与有志于村卫生室工作的高中应届村民学生签订合同,由村委会推荐,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村民学生被医学院校录取后,县(市)财政出专款培养,学习期满后回村服务。同时,为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教育创造条件,在免费提供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适当合理给予误工、交通、食宿等补助费用,为乡村医生创建“无经济负担”的培养环境,确保乡村医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生参训率和培训质量,保证学有所成,充实壮大乡医队伍。

  3.明确乡村医生身份,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借助新医改的强劲东风,进一步理顺各种关系,在确定了村卫生室的应有地位与医疗卫生职责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乡村医生数十年来对农村卫生事业的贡献以及他们对前途与命运的关切,尽快明确乡村医生的身份,参照民办教师及乡村畜医转为公办的作法,将乡村医生全部转正,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结束“农民”给农民看病的历史。同时,县(市)财政要不断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补偿政策。首先,对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绩效考核,费用全额买单,在国家补助标准之外,本级财政按辖区人口3-5元/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其次,鉴于我市乡镇卫生院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借鉴外县的作法,建议将村卫生室也纳入到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其差价由政府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且根据服务量的多少给予每人每月800-1000元的劳务补助,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加大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一是狠抓村级卫生室阵地建设。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省示范村卫生室评审标准》的要求,制定全县村级卫生室建设规划,总体规划布局,分步组织实施。利用国债投资机遇,采取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配套的方式进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每年建设50-100个标准化的村级卫生室,通过几年的的努力,完成村级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同时,对还没有建设村委会的村,建议把村卫生室的建设纳入村委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一并考虑,结合新农村建设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既节约了投资,也提高了村委会房屋的使用效率。二是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要按照《湖南省示范村卫生室评审标准》的要求,结合农村基层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村卫生室的医疗设备、仪器等基本医疗卫生资源,保障广大农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5.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人事社保和财政部门应根据农村实际,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乡镇卫生院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因地制宜研究建立覆盖所有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制度,资金来源可以采取自己交一点,村里补一点,政府扶助一点的方式解决,使乡村医生老有所养,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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