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研究
1. 确定了正确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即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并建立了从科学研究到技术推广等各项法律制度,相继颁布实施了科技事业发展基本法和各专项法,如:科技进步法、技术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初步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为我国的科技进步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2. 全社会科技投入总量增加。按照国际可比口径,2008年我国全社会R&D(研究开发投入)与GDP的比达到了1.52%。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总量达到4570亿元。至09年,中央财政科技投入较2008年仍增长了25.6%。此外,政府科技投入总量有较大增长,科技投入筹资渠道也更为多元化。
3. 基础建设取得很大成就,高新技术研究进展明显。基础性研究的总体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少数领域的研究工作已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在我国科学技术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可以骄傲,但不能自满,我们应看到中国科学技术发展仍存在较大的隐患。虽然现在中国科技发展迅猛,但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在"第三届中国科学家论坛"中,科技部部长徐冠华明确指出:中国科技水平与新型工业化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异,综合国际上有关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国家中,居于28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 据科技部的一份调研报告,在信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和新材料领域218个项目中,我国只有1项领先,27项与世界领先国家处于同等水平,计算机、软件和信息安全等180项技术落后发达国家5年左右,集成电路、CPU和新材料等技术落后发达国家6-10年。而根据我国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显示,大中型工业企业1180种主要专业生产设备技术水平中,达到国际水平的仅占26.1%;设备技术水平偏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我国科技发展之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