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性疲劳及恢复过程的手段
运动性疲劳及恢复过程的手段
人体在健身锻炼与竞技运动过程的各个阶段,生理功能要发生反应与适应性变化。主要表现为运动开始克服生理性惰性,运动中建立机体新的平衡,机体运动能力下降,机能调整与恢复、技能水平适应与提高等。由于运动的性质不同,生理反应与适应表现出一定的特征。本文重点介绍运动性疲劳的概念、划分、产生的原因以及运动后恢复过程特点和多种恢复手段。关键词:运动性疲劳 恢复过程 1.前言 1982年,在美国召开的第五届国际运动生物化学专题讨论会将疲劳定义为:“生理过程不能继续在特定水平上进行或整个机体不能维持预订的运动强度。”这里所说的疲劳的意思是把疲劳时体内组织和器官的机能水平和运动能力结合起来评定疲劳的发生和疲劳的程度。运动性疲劳是运动本身引起的机体工作能力暂时降低,经过适当时间休息和调整可以恢复的生理现象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身体变化的综合反应过程。根据超量恢复理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论、应激理论和运动训练理论,运动员运动水平的提高就是“疲劳-恢复-再疲劳-再恢复”这样一个超量恢复的良性过程,如果运动性疲劳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复而使疲劳累积导致疲劳过度;或者发生运动性疲劳时没有及时的进行调整,继续保持原作有的运动,使疲劳程度加深导致力竭就容易导致运动损伤的产生,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根据疲劳产生的机理原因分析疲劳,并采用一定的客观判断方法,运用一些消除疲劳的方法,使机体快速恢复以便更好的投入到训练中。 2.1对疲劳的认识 疲劳是由人的基本生理特性决定的,是生理的特性,导致生理疲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1880年莫索首先研究了人类疲劳。100多年来热衷于探索人体极限的学者们用他们的勤劳和智慧不断丰富和完善人们对运动性疲劳的认识,在竞技体育的领域中“没有疲劳的训练是没有效果的,没有恢复的训练是危险的。” 因此正确的认识疲劳能有效合理的实施恢复手段与措施。疲劳与恢复相伴随成为运动人体科学永远关注的课题。第五届运动生物化学会议将疲劳定义为“机体生理过程不能继续机能在特定水平上进行和/或不能继续维持预定的运动强度”定义显示出运动性疲劳较大的“广性”因素,现代竞技运动不断冲击人体的生理极限,机体功能水平在不断被打破而又不断建立平衡的动态变化中发展提高。因此运动性疲劳是人体进行连续多次的大负荷运动,机体不能在“预定和/或特定”时间,空间里重新建立适应平衡的,复杂的机能变化过程,如果运动行疲劳发展到一定程度机体出现衰损时,则称为运动性力竭。 2.2疲劳的划分 根据运动性疲劳的运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脑力疲劳和体力疲劳。脑力疲劳是由于运动刺激使大脑皮层细胞工作能力下降,大脑皮层出现广泛性,抑制而产生的疲劳。脑力疲劳往往同时伴有心理疲劳。如长时期从事大强度训练或运动时,一次强烈的不良刺激都会给大脑皮层带来不良影响,从而影响身体工作能力。体力疲劳是由于从事身体训练使身体工作能力下降而产生得疲劳。再体育活动中体力疲劳非常普遍。如剧烈运动后出现的肌肉酸痛,周身乏力,工作能力下降均属于体力疲劳。还可以分为整体疲劳和局部疲劳。整体疲劳是指由于全身运动使全身器官机能下降而导致的疲劳。如马拉松跑、刺激的足球比赛等均可造成全身身体机能下降;局部疲劳是指以身体某一局部进行运动使该局部器官机能下降而导致的疲劳。如前臂负重屈伸运动可造成前臂肌肉力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