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发票的危害 第2页

 税后利润(净利润)=20-5=15万

  二、扣除不予认可的成本费用后

  税前利润=100-(60-20+10-4+10-5)=49万

  应纳所得税额=49×25%=12.25万

  税后利润(净利润)=49-12.25=36.75万

  三、从上述计算结果看企业收益影响

  1.实际利润虚增21.75万(36.75-15);

  2.多缴企业所得税额7.25万(12.25-5);论文网http://www.lwfree.com/  

  3.有些行业还涉及到土地增值税的清缴事宜,其影响不在所得税之下,在此就不在表述。

  因此为维护公司利益,减轻税费负担,杜绝税务风险,该不该重视发票问题 就有待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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