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封建制度的虚拟化-以寿王李瑁为个案 第2页
周朝和汉朝时期,封国在经济意义上即为食邑,两者是二位一体的关系。汉朝后期封国实质上只等同食邑。汉朝以后情况又有变化,封国与食邑往往相分离,甚至出现了所谓“不食本邑,寄食他郡”的现象。[7]53-67唐朝食封制度总的特点是“分食诸郡”。《通典》卷三十《职官 ? 历代王侯封爵》云:唐制,爵位共分九等,“并无官土。其加实封者,则食其封。分食诸郡,以租调给。”据此可知,受封者的食邑是分散在数个州县之中。关于这一点,可再引两条材料作为佐证。《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云:“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又,《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唐纪》中宗景龙三年云:“于时食实封者,凡一百四十余家,应出封户者凡五十四州,皆割上腴之田,或一封分食数州。”据《唐会要》卷九十《缘封杂记》,食邑所选都是以经济富庶、交通便利为标准。[8]1642
与食邑相承接的下一个问题是食封的具体方式。根据《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通典》卷三十《职官 ? 历代王侯封爵》和《唐会要》卷九十《缘封杂记》相关记载可知:唐初,实封家(如诸王及公主)派遣“征封使者”(即国官和邑官)到食邑去征收租赋,当地州县官员予以配合,然后运回京城。这种方式叫自征或直征。但武则天、唐玄宗时期对此作了改革,取消自征,改为将封物与州县的租调庸合并,一起送到京都太府寺(即国库),然后再由“赐坊”分配给诸王公主等。[9]78,[10]182,[8]1642
《新唐书》卷八二《十一宗诸子列传》云:“开元后,皇子幼多居禁内,既长,诏附苑城为大宫,分院而处,号十王宅。……禁中置维城库,以给诸王月俸。”⑧“十王宅”的主人并不止十位,而是先后两批共入住十九位亲王,包括寿王李瑁。李瑁等亲王们就是这样按月从“维城库”里获得基本生活资料的。
以上所述就是本文前引刘秩所谓“聚居京师,衣租食税”的具体涵义。
西周和汉初所封建的诸侯国,都是集土地、人民、政权为一体的“独立王国”。汉代中后期,藩国势力被削减,不过,至少仍是一个经济实体。此后再经过六朝时期的反反复复的演变,到唐朝时它们已被虚拟化,基本上成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除明朝初期曾一度“复古”之外,“封建王国”的这种性质一直延续到清末,未有大变。⑨
最后附带说明一下,笔者认为,杨贵妃的悲剧命运可能也与唐朝封建制度的虚拟化有些关系。关于唐明皇夺媳为妻之事,人们多从道德层面立论,将此归咎于唐明皇晚节腐化堕落。也有人从民族习俗角度考察,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为异”(《朱子语类》卷116)。[11]但是笔者认为,还要从制度层面去考虑。周、汉时期,地方上的诸侯国相对独立,拥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甚至军事力量,客观上具有相当的抵御外侮的能力、甚至与中央朝廷、天子相抗衡的力量。一方面诸侯应该臣服于中央、天子,不可犯上作乱;另一方面天子也不敢对诸侯全然“无礼”,为所欲为。可是唐朝则不同了,“封建”制度的虚拟化,造成天子与诸侯王之间完全失衡的关系。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主要是接受历史上多次发生的诸侯叛乱、割据的教训,对诸侯王们严加防范。但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堕落,这一铁律在皇族内部的人际关系中也不例外。面对强大的父皇,诸侯王们都手无寸铁,成了绝对的弱势群体。性命都全捏在父皇的手心里,可以发生一日杀三王的悲剧,[1]3608何况是夺走一个小女子。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是不能保证一个人行善去恶的,哪怕他是皇上、甚至是父皇!
注释:
①据《资治通鉴》卷二O九,《唐纪》睿宗景云元年:韦皇后毒死唐中宗李显,临朝摄政,欲效法武则天“革唐命”。临淄(郡)王李隆基发动兵变,杀掉韦氏及其党羽,拥立中宗弟睿宗李旦重新为帝。
②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追封孔子为文宣王。这个爵号与地理区划无关,它是对孔子生平特点的概括。此为古代分封中罕见的特例。又,先秦时曾有梁惠王、秦昭王、齐宣王、赵武灵王、楚顷襄王,汉魏时有梁孝王、陈思王等称号,其首字是封国地名,而中间一字或两字则是死后所加的谥号。这是将封地与谥号并称的一种现象。
③其中“盛王”之“盛”可能也是个特例,唐朝没有“盛州”,只有“成州”,虽然盛与成,古义相通,但作为地名似乎不能互代。不过这个特例不能说明唐朝王爵的封号与地理没有关系了,只能表明封号的所指开始虚拟化,而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④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唐朝淮南道(地图出版社 1982)
⑤清朝光绪《寿州志》(江苏古籍出版社《中国地方志集成》本 1998)卷十二“职官志”中有“封爵表”和“封爵考”两条,编撰者从皋陶之后数千年历史中钩稽出与寿州相关的封爵者数十人。他们已经注意到李成器,《封爵表》中记载云:“唐:李宪,睿宗子,本名成器,(武周)长寿二年,降封寿春王。”
⑥唐自天宝后,封一些异姓将帅为王,如安禄山被封为北平郡王、哥舒翰为东平郡王;安史之乱后,又封郭子仪为汾阳郡王、李光弼为临淮郡王;中晚唐藩镇主帅大都封为某某郡王。相对于初盛唐时期的分封制度来说,这是一种变异,本文不作讨论。
⑦例如:曹魏,文帝曹丕的弟弟曹植被封为鄄城王、曹彪为白马王、曹彰为任城王,他们都住在“封国”,每年按时到洛阳朝觐,然后再返回封国。参见曹植《洛神赋》、《赠白马王彪并序》等。
⑧维城:典出《诗经 ? 大雅 ? 板》“宗子维城”句,此处指亲王。维城库应即皇室专供亲王生活资料的府库。
⑨明初,朱元璋恢复了西周、西汉式的“封建”制度,先后三次大分封,有十八位亲王在洪武年间分驻全国各地,开府立国,并掌握重兵。但是朱元璋死后,建文帝和永乐帝先后大力削藩。最后使之只列爵食禄,而不临民治事。清朝的分封制度有些自己的特色,“其封号但予嘉名,不加郡国”(《清史稿·列传二·诸王一》),即封号只是选择一个褒义词,而不再与地理行政区划有必然联系。如高宗诸子有荣亲王、哲亲王,仁宗诸子有惇亲王、瑞亲王,宣宗诸子有恭亲王、醇亲王等(《清史稿·列传八·诸王七》)。
主要征引文献:
[1]宋欧阳修等《新唐书》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缩印本 1997年11月出版
[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缩印本 1997年11月出版
[3]清董诰等《全唐文》中华书局影印本 1982年8月出版
[4]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缩印本 1997年11月出版
[5]汉班固《汉书》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缩印本 1997年11月出版
[6]元马端临《文献通考》中华书局1986年9月出版。
[7]杨光辉《汉唐封爵制度》学苑出版社 2002年1月出版
[8]宋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6月出版
[9]唐李林甫等《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1月出版
[10]唐杜佑《通典》中华书局 1984年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