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区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第2页

  2、建筑物上的浮土整治

  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临街单位、居民楼、商业门店等建筑进行调查摸底,下发通知,限期权属所有人自行清除建筑物屋顶、墙体上的浮土、锈迹、油渍等,统一墙体色调,形成定期清除制度。此项工作由各权属单位或业主负责实施,市建设局及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摸底,负责落实。

  3、乱搭乱建整治

  对市区范围内主次街道的乱搭乱建进行彻底整治,并逐步向小街小巷、城区出口周边延伸,加大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对重点区域要划定禁建区。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和离石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等)产权单位具体实施。

  七个街道办内城中村(社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东城区的乱搭乱建的拆除整治工作由离石区政府负责;市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的乱搭乱建的拆除整治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违法占地的由市、区国土部门负责。

  4、异型广告整治

  凡在整治范围内的各类异型广告未取得审批手续的一律清理拆除,已取得审批手续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其审批部门评估补偿后拆除。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公路局、汾柳高速公路公司等部门配合,离石区政府、市城管中心、异型广告所依附的建筑物(构筑物)产权单位和各类公共设施管理部门具体实施。高速公路出入口、高架桥一带由汾柳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国道、省道由市公路局、交通局按各自的管理权限负责。河道由市水利局负责。七个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居委会、城乡结合部由离石区政府负责。

  (三)交通秩序整治

  突出抓好车辆闯红灯行为的治理。重点强化市区人流车流密集路口的轮流值守,严查机动车辆(包括摩托车)以及三轮车、自行车、行人不看信号灯闯行的行为。对机动车违章占道、逆行、违规调头、行驶中随意停车的行为要重处重罚、彻底根治。突出抓好车辆乱停乱放的集中治理。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合理设置停放区域,严格停放秩序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因乱停乱放导致的交通堵塞。

  (1)合理规划过境交通线路,逐步实现过境交通与市区交通的分离,坚决杜绝过境运输车辆入市,运送生活必需品的货车根据有关部门划定的时段入市。

  (2)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灯光线路等设施,制定交通规划。

  (3)合理规划停(存)车场点。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标志,达到定点定位,停存有序,点、线以外无乱停乱放。所有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市区人力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在划定地点停放,做到整齐有序。要加强重点部位管理,步行街上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世纪广场周边禁止停放车辆;永宁中路、建设北街、货源街、滨河南中路、步行街交通通行秩序由交警部门作出规划。

  (4)对现有红绿灯进行合理配置、合理设置时间、及时清洗、维修,在重点路口增设红绿灯和监控设备;对现有隔离护栏、标志、标牌进行清洗、刷新、维修、增设、调整;对城区所有道路交通标线进行全方位合理规划,确保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5)调整城区执勤时间,上岗时间统一为上午7时至晚上9时,全天候确保城区各主干道路安全畅通,有序通行。

  (6)对城区易堵路段乱停乱放车辆进行及时拖移,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

  以上工作由离石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管理由离石区交警队负责。

  (7)合理规划公交线路,设置公交站台、站点,设立站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覆盖区域和人群比率。引导广大市民以公交方式出行,缓解混合交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压力。

  (8)加强对公交客运,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所有公交客运车辆一律进站运营,不得在站外街道、人行道及附近停放、逗留、拉客。整顿出租车市场,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非法运营。加强对公交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的管理。对公交客运车辆实行统一车身颜色、统一车外线路标牌、统一司乘人员服装、统一车型的“四统一”管理办法,做到车辆牌照齐全、卫生、准点运行、驾驶员仪容整洁、礼貌待客、不甩客越站,杜绝招手停车、随意转弯掉头。限期搬迁长途汽车站。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公安、交警等部门配合。

  四、样板街道创建

  按现代化城市建设一条高标准示范街道,具体要求是:

  (1)路面平整;

  (2)路沿石统一;

  (3)人行道所用砖同一种颜色、同一个规格(原则上为灰色);

  (4)人行道内电杆设置统一;

  (5)树坑为正方形,铺透气的颗粒沙(参照北京的金融街);

  (6)街上摆放的装饰相同(参照太原的迎泽大街);

  (7)人行道禁止汽车驶入,或修高路沿石,或安装护栏或隔离桩(参照上海的外滩);

  (8)人行道指路牌高1.5米—2米,指示两个方向;

  (9)所有街道电杆悬挂花篮(参照北京的奥运村);

  (10)主要街区要摆放花箱(参照北京的奥运村,仿木颜色);

  (11)按规范设置盲道;

  (12)商店、宾馆门前橱窗要统一设计,两种格式:一种不通透,一种通透;

  (13)门面禁止有悬挂、张贴物;

  (14)楼体墙面基本色调要统一;

  (15)广告牌匾统一格式,原则上制成灯箱(参照北京的王府井、上海的南京路);

  (16)楼房的天际线要有装饰,夜晚要形成夜景景观;

  (17)阳台统一色调、规格,禁止装护栏、防盗窗和悬挂彩色衣物。

  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确保国庆节前完成。

  五、时间步骤

  “三项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具体是: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1年2月23日至2月28日)。主要任务:制定方案、前期准备、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1年3月1日一4月20日)。主要任务:按照本《实施方案》重点落实整治内容,根据各单位负责的工作制度时间安排计划。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整改(2011年4月21日一4月25日)。主要任务:各责任单位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查找问题,寻找不足,继续落实任务,整改完善。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11年4月26日一4月30日)。主要任务:对照整治内容及标准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兑现。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2011年5月1日一6月1日)。主要任务:在大见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样板街道创建从现在开始,十月一日前见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三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三项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和领导工作。吴志国同志主抓离石城区的整治工作,牛社威、张效彪同志主抓效能监察、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吕改莲同志主抓宣传报道工作,刘云晨同志主抓各县市的整治工作,李润林、王武道同志主抓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一把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三项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对整治的工作项目,必须由财政支出的,市政府在资金上要予以保障。一般基础性的工作项目,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也必须在资金上予以保证,优先安排。离石区政府、驻地企事业单位,都必须预留足够的活动经费,确保“三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目标管理。要按照“三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具体到单位、科室、人员,形成“三项整治”工作手册,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排队,四月下旬组织观摩评比,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动于衷、推诿拖拉、玩忽职守、造成工作严重滞后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吕梁报社、吕梁电视台开设专栏,编发社论,正面报道“三项整治”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好经验、好做法。市“三项整治”活动领导组要抓好简报编发,每日至少一期,直接报送市委常委及有关领导,反映治理进度和消极面典型。

  (六)强化督查落实。要健全各项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市委督查室负责制定“三项整治”活动督查方案,市、县督查部门要把督促检查与上述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建立长效机制。对“三项整治”活动中的工作制度、措施要进行认真总结疏理,该完善的完善,该落实的落实,该推广的推广,形成吕梁城市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

  各县市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报回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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