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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厘金制度对晚清湖北地区的影响(2)

时间:2025-08-07 22:11来源:100311
14 余论 16 主要参考 文献 18 引言 厘金,是一种近代产生的新生事物,在晚清政府面临农民起义,财政捉襟见肘的状况下产生的一种临时性税费。最初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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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论 16

主要参考文献 18

引言

厘金,是一种近代产生的新生事物,在晚清政府面临农民起义,财政捉襟见肘的状况下产生的一种临时性税费。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财政上的不足,地方上采取厘金来筹集军饷,后得到延续并经制化成为定制。由于最初将其税率定为百分之一,而百分之一又称“一厘”﹐故得名厘金,或称厘捐﹑厘税等。后推广至全国,不仅征税的对象广、范围大,且税率在各地中的实施也很不一致,比如有的地区就高达百分之二十,此外,征收手段方式也不尽相同,有量人抽厘、量货抽厘、量重抽厘等方式。

厘金制度的创制时间,是咸丰三年,即是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过程中,由江北大营军务帮办雷以誠采纳其幕僚钱江的建议,最终决定创行 。此后,逐渐开始向各个省份推广。

有关厘金制度的产生,也有多种多样的原因。罗玉东先生曾指出,厘金的诞生是一个充满着偶然性的事件。这是清廷在镇压农民起义的时候,面对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偶然发现可以通过征商的办法来缓解,厘金制度自此诞生 。傅衣凌先生则认为该种观点尚有欠缺之处,偶然性的论断忽略了社会变迁的整体性,即厘金制度与其他各种社会经济的各种条件之间的关联。他以1840年鸦片战争后的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巨大变迁着眼,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中探讨厘金制度的起因,指出清政府采取的财政政策实际是大多数王朝也曾采用,并不具备太多特别之处。由于传统手段如田赋、捐纳、或发行通货等皆收效甚微,清廷已经难以弥补财政上的亏空,厘金这种适应于“古今未有之巨变”的转型期的一种新的税收制度也就应运而生。这是一种针对中小生产者的抽厘制度,说是征商,但实际运行中却并不一定征于商的税制。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学术界探讨厘金制度产生的因素,所关注的层面更为多元化。厘金制度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首先当然是与镇压农民起义密切相关,面对内忧外患,清廷财政不足,但是清政府中后期所面临的吏治腐败、阶级矛盾尖锐等问题也相当严重,地方由于私征加派的肆行无忌而更加激化矛盾,最终所导致的,就是中央政府的权力下降,而地方势力抬头,由此伴随着的就是中央政府统领全局的能力的丧失,厘金制度作为地方缓解财政危机的重要手段,其诞生有着复杂的、深层次的原因,其影响也是多方面、耐人寻味的。

关于厘金制度的性质,对于厘金是税还是费有一系列的探讨,学术界普遍引用的是傅衣凌先生的看法,即厘金是一种属于商品流通性质的新税,厘金并不是单纯地设卡收取过路税,也不是直接收于商人的交易税,而是在晚清大变局下,适应于新的社会形态发展的新税种,不一定完全征商,却号称征商的税制。 

尽管学界对厘金制度的创制时间、产生原因、制度性质等业已进行多方面的探讨,但是对于个案的研究则有待于填补和扩充,故本文拟就对湖北地区厘金制度实施进行粗略地探讨,将厘金制度与区域社会结合起来,以此来加深对该制度的认识。

一、厘金在湖北的创制

(一)解决财政困难的种种尝试成效甚微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实行的是一套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清王朝也不例外,太平天国军兴以前,清袭明制,仍然是以中央为重,将财政权力集中于紫禁城。自宋以来,中央加紧了对地方权力的收缩态势,财政度支大权集于中央,地方财政仅留小部,地方财权严格受到控制。以湖北一省财政情况为例,在康熙二十四年,据统计,地丁钱粮存留比为20.39%;乾隆年间,为29.88%,不足三分之一。 至道光七年时,湖北存留额银仅为“一十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两六钱九分”,而需要运至朝廷的额银却达到了“八十七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两一分三厘”,由此可见,此时清廷的存留比已经降到了新低值。  略论厘金制度对晚清湖北地区的影响(2):http://www.chuibin.com/wenxue/lunwen_205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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