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日常生产活动的控制管理,促进各级生产管理和生产服务各职能部门人员能尽其职,做好生产控制的各项工作,保证生产计划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是生产部个生产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抓好各生产单位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衔接配合及生产进度的控制管理的全局指挥工作,负责愈各个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沟通,以配合好各项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对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
2、各车间负责抓好本车间内的生产作业控制,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部下达的计划和工作要求,负责抓好生产现场的人、机、料的管理,抓好生产进度的控制和余力管理。对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完成复杂。
3、各职能部门均应面向生产,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做好与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对生产作业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后续保障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组织好产品的生产,并准时按照规定的日期生产,以保证产品在工序进度上与其他车间衔接,保证产品的生产日期能满足用户的交货期。
第五条、为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仓库部门在接到生产线的次日计划后,应当通知其他仓管人员在分当日下午五点前能将生产物资发到各和生产物资发到各生产单位。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要保证在上班15分钟内完成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布置、设备保养、工具准备物料分配到岗等,15分钟后应准时开始生产,确保每日的生产计划安置按量完成。
第七条、对于生产线上的产品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质量检验,质检部门的检测工作要与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进度保持一致,检测签收是应注明签收时间(必须精准到小时和分钟)。
第八条、在生产线的产品工序发生转移时,发出部门应随着生产物料的单据,交接、督促接受部门进行签收,签收时应注明签收时间。
第九条、各生产单位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工业技术问题、设备故障问题、原料配备问题导致生产线停产,应根据停产时长采取相对的措施。
1、停产在1—4个小时内报车间主任批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停产在4小时以上的报生产不批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生产部有权对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及人员如无正当理由,必须遵守生产部门人员的指令。
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在应对客户需求计划的更改或临时收到紧急要货订单时,应及时通报生产部主管签收批准,然后在通过生产单位做出相关的工作调整。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通过《生产进度表》对本单位的生产日期,生产提前期、生产量生产的均衡性进行控制。既要防止投入过少过迟,造成生产中断;又要防止投入过多过早,造成生产集压。
第十三条、各生产单位均要掌握好在制品的物流或信息流,加强工序间的衔接,对前工序完成的制品应及时转到下一工序,加快流速,减少停留时间。
第十四条、在制品从领用到出产的各个周转环节均应随生产指令单流动,并填写必要记录,做到数字清楚、手续齐全、责任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