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方案 第2页

  (二)考试费: 100元/人。报考两个专业需参加两种以上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须另外加收50元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5日(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四)报名办法

  1、直接到我院五山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或燕岭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委托在广州的亲戚、朋友或我院在校生办理报名手续。

  3、邮寄报名表及考试费。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何卫琦老师;邮编:510640。汇款时请注明“×××(考生姓名)的考试费 ”。

  (五)准考证的发放

  现场报名可立即领取准考证。邮寄报名的考生在4月30日前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到五山校区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也可留在5月1日(8:00-17:30)到所在考点(燕岭校区)的准考证发放点领取。学院不对邮寄报名考生邮寄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凡报考我院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文化科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满分120分,三科总分360分。文化科目考题由省教育考试院按初中升高中的大纲要求命题,学院不另发考试大纲。

  (二)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1、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英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试。

  2、美术教育和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制作)专业须参加美术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包括素描、色彩、基础美术常识和普通话朗诵。

  3、音乐教育和表演艺术(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试内容:

  ①音乐教育专业术科考试包括两项内容,满分为100分:

  (1)声乐、钢琴、舞蹈(任意选考其中两项)70分;

  (2)模唱和节奏模仿30分。

  考场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CD伴奏碟;考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②表演艺术(音乐表演)专业术科考试项目及分值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专业术科面试包括两项内容,满分为100分:

  (1)声乐、器乐(含钢琴)(选考其中一项)70分;

  (2)模唱和节奏模仿30分。

  考场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CD伴奏碟;考场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4、音乐教育(舞蹈)专业术科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如下:

  (1)自选舞蹈片段表演(25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2)基本素质测试(25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3)模仿测试(20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国标舞蹈等。

  (4)即兴表演 (15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5)三选一(15分):声乐、钢琴、器乐选考一项。

  考试说明:①第1、5项单独测试,学生自己提前准备;②第2、3、4项分10人一组集体面试,由考场监考老师统一安排;③考试必须穿练功服(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

  五、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5月2-3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数学

  5月2日

  9:00-10:30

  英语

  10:50—12:20

  语文

  14:30—16:30

  专业面试

  5月3日

  8:00—17:30

  (二)考试地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具体见准考证)

  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与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需同时持户口本原件和学生证参加考试。

  六、录取原则

  按文化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英语)、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在文化、专业均上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分地区,择优录取;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制作)专业在文化分上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分地区,择优录取。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八、组织保证

  (一)成立由学院院长负责的提前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文化考试命题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一)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当地中考,但必须提供中考的报名号,录取时,直接从省教育考试院的中考数据库中调档,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当地中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所有。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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