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项目实施方案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调查项目实施方案
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项目组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保健水平和人口素质的重要内容,促进和提高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一直是各级政府追求的发展目标。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超过八百美元以上时,是人们膳食模式转型的关键时期,也是疾病谱发生快速转变的时期,如果不加干预和引导,饮食相关性疾病就会呈现快速的上升趋势。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人均GDP已达八百美元以上,但国民的营养不良状况并未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显著改善,居民的营养问题反而呈现总量放大和结构更趋复杂的发展趋势。为更加真实了解海南省居民膳食结构、营养和健康状况及其变化规律,揭示社会经济发展对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 海南省卫生厅通过琼卫[2010]29号文件下发了《2010年海南省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工作计划》(以下称《计划》),确定在相关市县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现按照该文件精神和《计划》,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我省6个类型层次中抽中的项目市、县,其抽中的居民住户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并生活在一起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和非家庭成员(如亲戚、保姆等其他人),单身居住也作为一个住户调查对象。

  为了解决因学生上学造成的样本缺失现象,拟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监测点,项目点乡镇学校选择当地寄宿中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1所,五指山市设大学监测点1所。

  二、抽样设计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采取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吸取以往国家级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经验, 本次调查以经济有效保证全省样本代表性及抽样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为原则,按海南省2009年经济发展水平,人均GDP、城市、农村、地区类型等为分层依据。

  1.样本量的确定

  询问调查、医学体检、实验室检测、膳食调查所需“子样本”按整群抽样原则产生。样本量计算公式如下:

  计量指标的样本含量: n= , 其中允许误差:

  计数指标的样本含量: n= , 其中允许误差: p-

  2.询问调查和医学体检所需样本量

  1992年全国营养调查海南省成人营养低下检出率为24.2%,1995年海南省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中重度发育迟缓发生率为46.3%,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调查,海南省学生营养不良达41.5%。本次调查以海南省1992年成人营养低下检出率为确定样本大小的标示,允许误差为15%,取95%可信限, =1.96,以保证准确度。分层依据主要按经济类型即城乡(城市农村2个水平)和地区类型(地级市,县级市,县级3类地区)两个分析因素,即地区类型3×城乡2=6,共6个层次类型。

  经计算每层样本量为:

  (0.15×0.242)2

  1.962×0.242×(1-0.242)

  =

  µa2×p(1- p)

  n=

  d 2

  535

  即每层需要的样本量n=535人,按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海南省成人及以上人口占72.5%,失访率按10%计算,每层需要的样本量n=535÷0.725÷0.9≈820人。

  3.实验室生化检测和膳食调查所需样本量

  实验室生化检测和膳食调查人群为总样本的一个子样本。参考全国营养调查的总样本量,按照全国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20岁及以上人口占66%;失访率按10%计,总样本量为:149052÷0.66÷0.90 =250992人。样本量以每日热量摄入量、每日蛋白质摄入量为标识。经过对1992年全国营养调查的102021样本资料进行抽样实验后发现,60%的样本就可以满足95%以上精确度和准确度的要求。所以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实验室检测和膳食调查所需样本量为:110000÷0.60÷0.90=74000人。(失访率按10%计)。可见膳食调查样本数与健康调查(医学体检)比例为74000/250992=1:3.4(或29.5%),在健康调查户中挑选29.5%的家庭进行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可以满足本次调查所需的计量资料样本量,因此海南省膳食调查采用全国调查的比例。

  4.样本量分配

  先将海南省18个市县按上述原则分为6个类型(每个类型平均有三个市县),按照地区类型不同分成地级市、县级市,县级等3类,海南省少数民族人数占17.9%,为了体现民族特点,也适当考虑民族因素。按照分层整群的方法在每个层次中抽取1个代表市县作为项目市县,涉及调查市县6个。每年度均分别在六个类型层次中挑选1个监测市县作为代表,力图每年度选择的项目市县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每3年可以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县的调查。本年度选取调查市县6个,分别为陵水县、五指山市、昌江县、临高县、屯昌县、乐东县。

  在每个项目市县中抽取3个镇作为调查对象,其中1个镇为市县政府所在地(作为城镇点,调查城镇户口,即城镇人口),另2个乡镇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抽取(在抽中的乡镇中调查农村户口,即农村人口)。有疍家人的项目点以选择疍家人聚集点为主。

  再从每个样本镇中各抽取2个居委会/村委会(由当地疾控部门配合抽取)作为项目点,每个类型(层次)6个项目点,全省共计36个项目监测点,每个项目点调查137人(820/6)。

  从样本村/居委会中抽取调查对象,按照海南省户均4人计算,每个项目点分别需调查34户,调整为35户。调查点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其少数民族调查户数不得少于80%即28户。调查点为沿海地区渔村的,其渔民(疍家人)调查户数不得少于80%即28户。

  在调查点随机抽取35户家庭为调查样本户,抽中的住户全体成员作为项目调查对象每个项目县调查210户,约840人(2010年整个项目调查户共计1260户,5040人)进行询问调查及医学体检,按照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样本量比例计算结果(即生化检验膳食调查与健康体检比例为29.5%),在35户调查户中随机抽取10户家庭作为膳食调查户进行膳食调查。则每个样本村/居委会参与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的家庭成员40人,每个项目市县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户共60户,240人。全省计划进行入户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360户,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人数为1440人。

  学生调查:每县随机挑选1个乡镇选择中小学校幼儿园各1所,挑选高一、初二、四年级、中班各两个班,每所学校调查学生数100名,膳食调查40名。每个市县调查学生400名,膳食调查生化检验160名,全省监测学校24间,监测学生数2400名,膳食调查960人。五指山市调查大学生200名,膳食调查80人。

  2010年整个项目调查居民5040人,学生2600人,合计7640人,膳食调查360户,居民1440人,学生240人,合计1680人。

  本项目计划一年内完成,项目市县与项目乡镇由项目负责人和省级项目组负责抽取,项目点居委会/村委会和项目点调查样本户,由当地卫生防疫站或疾控中心抽取。 (见表1)。

  表1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样本量分配计划表

  地区类型

  确定的样本村/居委会样本点数

  总调查户数

  总样本量(4人/户)

  膳食调查户数

  膳食调查人数

  每个样本点户数

  合计

  每个样本点人数

  合计

  每个样本点膳调户数

  合计

  每个样本点膳调人数

  合计

  地级市汉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地级市民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县级市汉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县级市民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县级汉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县级民族区点635210140840106040240项目点合计36 1260 5040 360 1440表1表明,本次调查的样本量分配方案可以保证各层最低样本量及总样本量的实现。每个项目市县抽3个镇,每个乡镇抽2个样本村/居委会,共计6个样本村/居委会,每个样本村/居委会35户,每个项目市县共210户。按照每户平均4人计算每个样本村/居委会调查140人,每个项目市县共调查居民840人,全省调查人数为5040人,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海南省人口为7867500人计算,本次调查人口比例约为1/1500人口抽样。膳食调查比例按照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所确定的比例,即在健康调查户中挑选29.5%的家庭进行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本次调查在每个样本村/居委会抽中的35户居民调查户中挑选10户家庭进行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则每个样本村/居委会参与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的家庭成员40人,每个项目市县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户共60户,240人。全省计划进行入户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360户,膳食调查和生化检验人数为1440人。

  三、抽样方法与程序

  项目调查对象的抽样完全按照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抽样抽取调查市县:按照分层整群的方法,每年度均分别在六个类型层次中挑选1个监测市县作为代表,力图每年度选择的监测市县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每3年可以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县的调查。抽样过程与步骤按照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要求实施,项目市县和项目乡镇采用随机数字法计算抽样间隔,分别在各个经济类型中进行抽样确定,这两个阶段的抽样在项目设计时由项目组负责抽取。海南省营养调查项目在经济类型分类上按照海南岛屿海洋省份,省直辖市县建制、汉族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几乎平分的具体情况,在考虑民族因素的情况下,海南省地区类型分为地级市汉族区、地级市民族区、县级市汉族区、县级市民族区、县级汉族区、县级民族区,项目市县按照全国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要求分别在各个地区类型、经济类型分区中抽取,每个分区分别抽取1个市县作为项目市县(项目市县抽样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抽取,见表2)。民族不作为分层的分析因素,为了使抽中的样本更加符合海南省实际的民族分布情况,民族仅仅作为地区类型分类和抽样的参考,具体操作时参见表4。

  表2 海南省各市县按地区类型分布情况表

  地区类型

  市县名称

  项目市县

  地级市汉族区

  海口市 地级市民族区

  三亚市 县级市汉族区

  文昌市、儋州市、万宁市、琼海市 县级市民族区

  东方市、五指山市 县级汉族区

  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 县级民族区

  琼中县、白沙县、昌江县、保亭县、陵水县、乐东县 合计18 按照上述原则2008-2009年度已经抽取12个市县作为调查对象,本年度选取剩余的市县6个,分别为陵水县、五指山市、昌江县、临高县、屯昌县、乐东县。

  第二阶段抽样抽取调查乡镇: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在每个项目市县中抽取3个镇作为调查对象,其中1个镇为市县政府所在地(作为城镇点,调查城镇户口,即城镇人口),另2个乡镇按照统一的抽样方法抽取(在抽中的乡镇中调查农村户口,即农村人口)。有疍家人的项目点以选择疍家人聚集点为主。乡镇调查点抽样中,第1个项目乡镇直接确定为市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另外2个乡镇按照全国统一方法抽取。先将样本市(区)/县中所有乡镇(街道)按人口数的多少,从小到大依次排序,并计算人口累计数。见下面的例子(表3)。

  表3 营养监测市县项目乡镇/街道抽样表乡镇名称(按人口数从小到大排序)人口数人口累计数是否为样本1、城关镇

  1800018000 2、小康镇

  1950037500是3、富裕镇

  2201059510 .

  9、永安镇

  25413238838 10、幸福镇

  26445264251是 .

  .. 14、太平镇

  28700458025

  19、富强镇

  31500636240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计算抽样间隔,利用随机数字表来确定第一个样本点和抽样间隔,并确定其他样本点,直到满足各经济类型地区所需的样本点数(具体步骤略,如果抽中市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街道,则继续往下多抽一个点,此阶段抽样于项目启动后由省级项目组成立时抽取)。抽样结果见表4。

  表4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监测点分布地区类型

  项目市县

  名称

  经济类型

  (城乡)

  项目乡镇/街道

  调查村数/户数(户)

  调查对象(人)

  县级市五指山市城市点冲山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毛阳镇、水满乡4/140乡村村民县级屯昌县城市点屯城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乌坡镇、新兴镇4/140乡村村民临高县城市点临城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新盈镇、调楼镇4/140乡村村民陵水县城市点椰林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新村镇、黎安镇4/140乡村村民昌江县城市点石碌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昌化镇、海尾镇4/140乡村村民乐东县城市点抱由镇2/70城镇居民农村点黄流镇、莺歌海镇4/140乡村村民合计6 1836/12605040海南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1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0.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71.18万人,占总人口59.89%。城乡人口比为1:1.5~1.8。调查样本分配结合海南省城乡人口比例,每个监测点选择1个市县政府所在的城镇城市代表,调查该镇城镇户口的居民(市民),同时选择其他2个镇调查农村居民(农民)。这样的样本分配方案,符合海南省人口构成特点。

  第三阶段抽样抽取居委会/村委会:采用随机整群的方法分别从每个样本镇中各抽取2个居委会/村委会(由当地疾控部门配合抽取)作为项目点,每个类型(层次)6个项目点,全省共计36个项目监测点,每个项目点调查137人(820/6)。当地卫生防疫站或疾控中心在项目培训中或培训后直接抽取项目调查点居委会/村委会。需要强调的是,本次抽样调查样本以满足对全省以及6个类型(层次)地区的代表性为原则,而对各市县区无代表性。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从样本乡镇/街道中抽取2个居委会/村委会。具体方法如下:

  将样本乡镇(街道)中的村(居委会)按人口数以上序排序,并计算人口累计数,见表5。

  表5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村(居委会)抽样表

  项目镇名称: 时间:

  村(居委会)名称(按人口数由少到多排序)人口数人口累计数是否为样本1.***12501250 2.***13802630 3.***31285758是4.***22389510 7.***39219851 8.***230022151是 16.***28938122 17.***83938961是18.***156240523

  抽样间隔按以下公式计算:

  样本乡镇总人口数

  抽样间隔=

  需要抽取的村(居委会)数

  以上表为例,该乡镇总人口为33584人,需要抽取的村数为2,则抽样间隔为16762,属五位数。

  抽取第一个样本村(居委会),采用纸币法,随即抽取一张纸币,取该纸币号码中最后几位数(位数与抽样间隔位数相同)作为种子数来确定第一个样本村(居委会),如果抽中的种子数小于抽样间隔,则直接采用该随机数,第一个人口累计数大于该种子数的村(居委会)即被确定为项目村(居委会)。如果抽中的种子数大于抽样间隔数,如抽中AL6722097,其后五位数为22097为种子数,大于抽样间隔16762,则将种子数除于抽样间隔,得到余数5335作为种子数,则第一个人口累计数大于5335的村(居委会)“3.***”被确定为第一个样本村(居委会)。

  抽取第二个样本村(居委会),根据确定的第一个样本村和抽样间隔确定第二个样本村,将5335+16762=22097作为确定第二个样本村的随机数,第一个人口累计数大于22097的村(居委会)“8.***”被确定为第二个样本村(居委会)。为防止个别村人口稀少,无法达到调查所需最小样本量要求,所以预先将第三个样本村(居委会)抽出备用(也可以在第二个调查样本村或居委会扩大调查相邻的村或居委会以达到所需最小样本量为止)。

  抽取第三个样本村(居委会),根据确定的第二个样本村和抽样间隔确定第三个样本村,将22097+16762=38859作为确定第三个样本村的随机数,第一个人口累计数大于38859的村(居委会)“17.***”被确定为第三个样本村(居委会)。本项目调查样本村/居委会为2个,样本村/居委会调查户数不足的情况下,则在第3个样本村/居委会中抽取,也可以在临近的村/居委会中抽取。

  第四阶段抽样抽取调查户:采用简单随机整群抽样原则从样本村/居委会中抽取调查对象,按照海南省户均4人计算,每个项目点分别需调查34户,调整为35户。调查点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其少数民族调查户数不得少于80%即28户。调查点为沿海地区渔村的,其渔民(疍家人)调查户数不得少于80%即28户。具体抽样方法为采用随机数据表或者门牌号码顺序进行抽样,每个居委会/村委会从第1户开始抽到第35户为止,户数不够的居委会/村委会,则按照顺序在相邻的居委会/村委会中抽取,直至满足样本户数为止。

  在调查点随机抽取35户家庭为调查样本户,抽中的住户全体成员作为项目调查对象,每个项目县调查210户,约840人(2010年整个项目调查户共计1260户,5040人)进行询问调查及医学体检,按照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样本量比例计算结果(即生化检验膳食调查与健康体检比例为29.5%),在35户调查户中随机抽取10户家庭作为膳食调查户进行膳食调查。表6为该项目多阶段抽样概率。

  表6 海南省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多阶段抽样概率单位名称全省总样本数抽样样本数抽样概率县/ 市区1861:3乡镇/ 街道218361:6户184280012601:1462人786750050401:1561

  四、现场调查实施

  (一)调查内容及方法

  调查内容包括“健康状况询问调查”,“医学体验”,“实验室生化检测”和“膳食调查”四部分,各部分的具体内容及调查方法如下:

  1.健康状况询问调查

  询问调查:包括县/ 区级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收集和家庭询问调查两方面内容,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由培训合格的调查员入户开展面对面询问调查。

  (1)县/ 区级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收集内容包括以调查市县为单位,调查样本地区人口、经济、社会及医疗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由调查员按县/ 区级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收集表的要求,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当地统计、卫生等部门,进行询问和记录。

  (2)健康状况调查,主要以询问法采用“医学体检及健康状况调查表”对调查对象的健康状况、现患状况及家族史等进行调查。具体询问内容包括一般情况、健康状况(高血压、糖尿病、中风、痛风病、血脂异常、骨质疏松等慢性病)。对于2岁以下婴幼儿,要询问并填写“两岁以下婴儿喂养与健康”情况。

  (3)采用预先设计的调查问卷“膳食营养知识、态度、行为调查表”、“体力活动调查表”分别对个体调查对象的膳食营养知识、态度、行为、生活方式进行调查。对调查对象饮酒情况,体力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查。

  2.医学体检

  医学体检的内容主要为身高、体重、血压测量。医学体检以调查村/ 居委会为单位集中或分别入户进行,对所有调查对象的身高、体重、血压等进行测量。①身高(身长) : < 3 岁儿童身长采用婴儿身长量床测定,精确度为0. 1 cm , ≥3 岁儿童及成人身高使用金属立柱式身高计测定,精确度为0. 1 cm。②体重: 采用弹簧枰称量,精确度为0. 1 kg 。③血压:采用符合标准血压计(刻度范围0~300 mm Hg,精确度2 mm Hg) ,测量≥15岁调查对象血压。以上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用标准方法进行。测量结果直接填写于“医学体检及健康状况调查表”上。

  3.生化检测

  ⑴血糖测定:

  在医学体检的同时采集≥30岁调查对象的血液样品,测定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血糖由现场调查人员负责按统一培训的方法于调查当日在现场进行检测。样品采集:采集者应该采用统一配置的采血笔、采血针和消毒物品,按照操作规程采集所有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的血液样品。样品测定:血糖检测,按统一方法于调查当日在调查现场进行(若检测结果在2.8mmol/L以上、空腹血糖低于6.1mmol/L、而餐后2小时在7.8mmol/L以下,表明您的血糖控制良好。低血糖为血糖<2.8mmol/L)。对于空腹血糖检测结果在5. 5 mmol/ L及以上的调查对象,建议其到医院进行糖耐量检测(测量早晨空腹口服75 g葡萄糖后2 h的血糖),使用血糖仪和检测试纸进行血糖检测。本次血糖检测试剂盒采用海南省疾控中心统一购置的血糖检测仪器、试剂,检测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血糖现场检测结果直接填写于“医学体检及健康状况调查表”上。

  ⑵血红蛋白(Hb)的测定(氰化高铁血红蛋白法):

  实验试剂和仪器

  试剂:①HiCN稀释液:称取高铁氰化钾[K3Fe(CN)6]200毫克,氰化钾(KCN)50毫克,磷酸二氢钾(KH2PO4)140毫克,加蒸馏水稀释至1升。此试剂应呈透明、淡黄色,PH在7.0-7.4之间,如不到此范围,可用NaOH调整。以蒸馏水作为空白,在540nm比色,读数也是零。此液应置于棕色试剂瓶中,放在室内阴暗处或冰箱4。C以上,可保存数月,注意不能冷冻。②75%的酒精

  仪器:721分光光度计、一次性采血针、一次性采血管(20微升)、消毒棉球、10毫升带盖试管、试管架

  实验操作

  ①在10毫升带盖试管中准确加入HiCN稀释液5毫升;

  ②用75%的酒精消毒指尖或耳垂,并用干面球擦干,然后用一次性采血针穿刺指尖或耳垂。擦去开始冒出的第一滴血。

  ③用一次性微量采血管准确吸取全血20微升,擦去采血管管端和外部的血迹,加入HiCN稀释液中,并将采血管反复吸洗三次后混匀。

  ④放置3-5分钟,倒入光径1cm的比色皿中,用721分光光度计校正540nm进行比色。用HiCN稀释液作试剂空白,校正光密度到0点,读出测定管的光密度值,记录数据。

  计算血红蛋白浓度:

  Hb含量(g/L)=A/44 × 64458/1000 × 251 =A × 367.7

  A :为 540nm 处标本吸光度.

  44 :为HiCN稀释液在光径1.Ocm ,波长540nm 条件下的毫摩尔消光系数.

  64458 :为Hb的毫克分子量,即 1mmol/LHb 溶液中的Hb毫克数.

  1000 :为将 mg 转变为g

  251 :为血液稀释倍数.

  血红蛋白(Hb)检测结果填写于“医学体检及健康状况调查表”上。

  4.膳食调查

  (1)用“24小时膳食回顾询问表”采用24小时膳食回忆调查法,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入户调查,收集全部膳食调查户≥2岁家庭成员连续3 天的个人食物摄入量。

  (2)用“食物频率调查表”采用食物频率法收集膳食调查户≥15 岁调查对象过去1年内各种食物消费频率及消费量,以获得个体长期食物消费模式饮食习惯等信息。

  (3)以称重法对每个膳食调查户家庭的调味品使用量进行调查,填写“家庭调味品使用量登记表”和“家庭成员每人每日用餐登记表”。

  统计结果如果因学生住校而造成年龄组缺失,则按照方案选择项目乡镇学校学生进行调查。或者挑选集体用餐的学校食堂采用记账法与称重法,收集3天内详细的食物及调味品消费数据。以计算集体配餐的学生食物结构与营养膳食水平。

  (二)现场调查工作量推算

  本项目现场调查于2008年开始实施,每年度调查海南省6个项目市县。已经分别于2008年与2009年完成2轮营养监测项目,调查了12个市县。2010年将调查上2个年度未调查的6个市县,每个项目市县抽3个镇2个村委会\居委会,每个村35户。每个项目点工作量推算如下:

  1.社区调查:按照每个乡镇为一个社区,6个项目市县共计调查18个乡镇,36个村(居委会),填写“社区调查表”。

  2.健康状况调查:主要进行询问调查,填写“医学体检及健康状况调查表”。按照每个项目市县抽3个镇,每个镇调查2个村共计6个村,每个样本村/居委会调查35户,每个项目市县共调查210户。按照每户平均4人,每个样本村委会/居委会调查140人,每个项目市县共调查840人,膳食调查与生化检验居民户60户(240人)。每个市县调查学生400名,膳食调查生化检验160名,五指山市外加调查大学生200名,膳食调查80人(6个项目市县共计36个村,入户调查1260户,调查居民5040人。膳食调查与生化检验360户,1440人。6个项目市县监测学校24间,监测学生数2400名,学生膳食调查与生化检验960人。监测大学生200名,对大学生膳食调查与生化检验80人。调查总人数7640人,膳食调查与生化检验2480人)。

  3.膳食营养知识调查与体力活动调查:与健康状况调查同时进行,分别填写“膳食营养知识、态度、行为调查表”与“体力活动调查表”,工作量同第2项。

  4.医学体检:身高、体重测量与健康状况调查同时进行,工作量同第2项。血压测量,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海南省各年龄人群构成,>15岁人群比例为72.5%,需要测量血压的调查对象为每个市县测量血压609人(6个项目市县共计3654人)。 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5.生化检测:按照推断≥30岁年龄人口占全人口一半计算,每个项目市县检测血糖人数为420人(6个项目市县共计2520人)。血红蛋白(HB)检测2480人。

  6.膳食调查:24小时膳食回顾询问,每个项目样本村/居委会调查35个调查户,在其中抽取29.5%即10户进行膳食调查,每个项目市县膳食调查60户,共计240人(6个项目市县共计进行膳食调查360户,调查约1440人,加上学生1040人共计2480人)。食物频率调查,按照海南省各年龄人群构成,>15岁人群比例为72.5%,需要询问、填写“食物频率调查表”的人数为每个项目市县174人(6个项目市县共计1044人)。

  (注: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海南省全省人口年龄构成方面,0—14岁的人口为216.14万人,占总人口的27.47%;15—64岁的人口为518.90万人,占总人口65.9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51.71万人,占总人口6.58%。民族构成方面汉族人口为650.74万人,占总人口的82.7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36.01万人,占总人口的17.29%。在城乡人口构成方面,海南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1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0.1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71.18万人,占总人口59.89%。城乡人口比为1:1.5。2007年由海南省CDC对全省进行的卫生资源调查所获得的人口数据资料,海南省人口为797万人,城乡人口分别为农民512万人,城镇居民285万人,城乡人口比例为1:1.8。)

  (三)组织实施与质量控制

  本调查由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所成立海南省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项目组,项目负责人杨斌,成员为公共卫生所全体人员。省级项目日常工作由项目组主持,并承担全省项目技术指导工作, 同时负责组建省级项目工作队,对各项目市县调查工作队及调查点骨干进行培训,对现场调查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负责调查资料汇总、项目总结等工作。各地的调查工作由各项目市县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组织实施,成立市县级项目调查工作队,负责本市县(区) 级调查点的组织及管理、现场调查质量控制、数据校对整理、录入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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