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教育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现行的述职,是向组织进行述职。我想换一个角度,向社会述职。下面是我向组织述职的主要内容,文中的假设,知内情者一定明白并非假设,均有所指。进行个别谈话时,我承认是失权、失职,前是因,后是果。我还向组织部的领导坦言,如果继续这样管理下去,紫金教育死定了,但死的不是现在,而是未来,这是因教育的迟效性所决定的。如果你关心紫金的教育,关心紫金的未来,让我们以我的经历,探究其中的问题。
附述职内容:
我从事教学工作仅4年,真正所教的学生不多,但认我为老师的却不少,有行政大院包括组织部在内的领导,也有公、检、法、司的业务骨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工作者首先要做人,他们认同我的人品,为此,我感到自豪。“艺高为师,德高为范”,如果全社会都在背后对我说三道四,那我就连教育工作者的资格也不具备了。
我在教研室工作13年、教育股2年,任教育局副局长快满10周年,我始终以做人为本,从不居高临下,从未与同事红过脸。但我有我做人的原则和骨气,如果别人把我看作敌人,我虽想做一个中庸主义者,但我不会卑躬屈膝,也不会为了弄点汤喝而做哈巴狗趋炎附势。假如我备好酒菜请不到客,我会主动检查自身的原因,不会以“我办好了学校招不到生有什么办法”敷衍工作,假如对事业不负责、对百姓不负责,绝对谈不上爱国不爱国。
我虽有满腔的工作热情,但我对政治还是糊涂不清。既然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为什么国家部、委、办竟有3个党外干部任一把手?不会是党中央也犯糊涂吧?假如把个人之间的矛盾或恩怨带到工作中去,甚至挂起党的招牌,行其报复之事,这是爱党还是害党?是否也可以把问题上升到破坏党群关系?教育局是政府职能部门,《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乡科级政副职才是领导职务,《党章》是党自身修订的,《公务员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制订出来的,以党代政既违反《党章》总纲规定也违反《公务员法》。党内干部的职级只是参照政府相应的职级,科局级党组成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员享受副科级待遇本就违反《公务员法》,且县处级党组成员却又不享受副处级待遇也不顺理,党组成员分管行政业务工作似有“乌纱帽不够,党组成员就”之嫌。
以上是我的思想汇报,至于能力方面,我不敢称能,我只是尽力而为。我自担任副局长以来,我分管的职教、电教得到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师训还得到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的推介。县三中的筹建、职教中心的组合,是我主张并组织实施,正确与否有目共睹。2005年6月,前任局长把拖了几年的县四中、县四小、青少年宫和教育局行政大楼筹建工作转交给我负责,我春节前就基本完成了征地任务,如果不发生意外,县四中2006年可以依时开办,青少年宫和教育局行政大楼也可完成主体工程,且绝对不会有青少年宫建成屁股朝天、阳台向壁(围墙)的杰作。
在勤方面,我要兼顾政协工作,不敢说上班很依时,但只要有我可以充分发挥头脑的时候,我往往都是超时工作。很多人知道,2006年,我从广州住院刚回来,身体非常虚弱,为了确保县四中06年能依时开办招生,我带牛奶上班,大家都担心我支持不住,劝我注意休息,但我仍然坚持,甚至连节假日、双休日都没有好好地过,直至那年中学生运动会、成人高考等大型工作结束后,我才要求请假休息1个月或作为轮休,也因此而成了恶意信息中的“百病缠身”之人。事实上,自有干部轮休制度以来,我几乎未享受过轮休的待遇,去年要求轮休也未得到批准,我不知道法定轮休时间是否可以随意剥夺。
在绩方面,自教育局成立党组后,党统揽大局,所有的事都用不着党外干部操心,甚至连我与职校商量好的会议,也用不着我参与,我“分管”的股室有些什么人,有时我也搞不清楚,去年未完成市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预计今年也难于完成。我分管的职教工作已从得到表扬转向挨批评,因而无甚政绩可谈。如果说有功的话,那就是我在政协提出了为高中阶段教育提供生源保证的建议,使我县中招报考人数从以前只有6、7千人提高到过万人,且抓教学质量也引起了重视。但我因此却成了不爱国之人,并在全县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会议上,遭到不指名的指名批评,原因是没顾及单位的面子。我所顾及的是事业和百姓。
在廉政方面,我已经不存在行政权力,不是股室长,也不是办事员,想腐败也腐败不了。别人朝笑我,教育局是油水足的单位,当了十年副局长,至今还开摩托车,我只能自感惭愧。但我一样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