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虚构交易事实
    记载不真实存在的交易,虚增营业收入或资产额度就是虚构交易事实。有些上市公司为跨越上市门槛或增发股票,会利用假合同和验收报告,假的发票增加相应的成本和销售收入,致使财务报告与真实交易状况迥然不同,粉饰了经营业绩。    
3.提前确认收入
    会计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有严格规定,但实际操作时判断收入确认的自由度还是较大,利用其弹性可实现财务造假。比如,上市公司一个会计期间营业成果不佳,就会把根本没有出库的产品或者未完成的服务在当期确认为已经发生收入的事项,然后在下期以销售退回的理由冲减,造成本期账面收入比真实收入高的假象。
上一篇: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研究
下一篇:银行类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

上市公司支付方式与并购绩效的关系研究

国信息技术产业上市公司...

服装业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

政府补助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

房地产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研究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与审计...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

辩护律师的作证义务和保...

高校网球场馆运营管理初探【1805字】

浅谈新形势下妇产科护理...

中国古代秘书擅权的发展和恶变

谷度酒庄消费者回访调查问卷表

《醉青春》导演作品阐述

多元化刑事简易程序构建探讨【9365字】

国内外无刷直流电动机研究现状

拉力采集上位机软件开发任务书

浅谈传统人文精神茬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