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475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我们共同制定了《杭州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杭州市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规范推广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资源〔2011〕475号)精神,结合杭州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推广任务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1年23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别是紧凑型荧光灯220万只、直管荧光灯(T5)10万只和高压钠灯(全省暂定1万只,不含在国家下达的任务中)。
二、推广原则
——政府主导:根据浙江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提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方案,市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和各区、县(市)配合落实推广任务,切实加强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领导。
——企业实施:高效照明产品中标推广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广活动的一系列要求,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推广方案,在市和区、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扎实做好各项推广工作。 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突出重点:通过社区、农村和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重点推广,并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全面推进: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全民参与,为全面推进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任务分解
参照2008-2010年各区、县(市)推广工作完成情况并综合考虑市场等因素,将省下达我市的推广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
各区、县(市)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