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早》读后感
《小姐,你早》读后感
今天看书的时候,意外发现一篇很多年前就看过的小说,《小姐,你早》,第一次看应该是大学时候吧,我和老刘是寝室里的书虫,不但用自己的借书证一次借5本(学生借书的最高限度),而且毫不客气把寝室里所有亲爱的卡都用上了,每次抱一大抱书从图书馆回到寝室,看完后又一次性抱去还。遥想当年青葱的老刘和我,着朴素的衣,抱着书走在当时不觉得美现在回忆起来很梦幻的校园里,恍如隔世。
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坚持在外在美上改造自己的人,老刘每天晚上陪我在操场上跑步,一起去健身房练习健美操。记得有一次买了新衣服,我和老刘在寝室里穿好,迫不及待跑到寝室一楼的大镜子前照来照去,臭美得不行,本来是微凉的夜晚,还非得特意跑操场上去溜了一圈,少女心啊就是这么闷骚。有段日子我们俩看卫斯理系列,太过投入以致都快出现幻觉了。有一天在图书馆泡了一晚上的我们在操场上跑步的时候遇到一个女的,穿一身白裙,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失恋了,走路飘飘忽忽的,于是缺心眼的我们都一致认为那是鬼,吓得风中凌乱,花容失色。后来我自己在心里琢磨,就算真是鬼,还不到12点就出来晃,估计也是不想活了(晕,鬼还能再死不?)。
说回那个故事,讲的是一个40岁的女人,出差回来,准备给老公一个惊喜,结果自己被受到了惊吓,是的,很恶俗的情节,她走进家门,却看见老公和家里的小保姆正在床上折腾着呢。作为最年轻的研究员(据说是研究粮食储存的),她是相当礼貌论文范文http://www.chuibin.com ,居然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轻轻把门带上(对,没错,不是摔门,是轻轻把门带上)。矛盾从这里开始。她的老公呢,当然算一个成功人士,马上把小保姆弄不见了,并且派了一个自以为是心腹并且口风相当严谨的手下(也是女的,不过比较大,50岁)到家里当保姆,然后自己和老婆大吵一架后再不回家。于是两个女人就这样开始了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友谊。女主角呢,因为是知识分子,所以从来不懂得打扮自己,说好听点是朴素,难听点就是邋遢,保姆呢,曾经也是一个有权有势的家伙的情人,后来被抛弃了,所以特别同情她,教导她开始打扮,并且和她一起想出个办法,找到一个同样同情她的女人(23,年轻性感,老家有一私生子),报复了她老公。故事的结尾相当喜感,三个女人合办了公司,而那个男人,钱权皆失,落魄无比。
花了这么大力气说这个故事,并不是觉得三个女人的友谊有多另类,这种友谊在我看来理所当然,因为我一直觉得,女人才是女人的永远(我这么说并不是我性取向有问题,只不过觉得女人和男人沟通永远比较困难。当然如果别人非这么认为我也没办法,如果真有人这么认为的话,麻烦你们,请把我当攻,哈哈哈哈),只是从女主角的身上彷佛看到自己的影子而已,当然我没有那么老,而且也没结婚,我是说,她的朴素(或者说邋遢)。前面说了,当我还是个美少女的时候(呕声一片,我自岿然不动),那是相当注重外在美的。想当年大学宿舍里,俺是当仁不让的美肤、瘦身达人啊,每天除了泡图书馆就是干这个,晚上别人都睡觉了我还在折腾,早上大家还没起床我已经开始洗脸。不过很遗憾,这样美好的习惯我没有保持,现在的我,连衣服搭配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愿意动脑筋,脸上什么也不搽。话说其实我的唇很容易干,一到冬天就裂,往年我再懒也不会忘记随时带上润唇膏,没事就涂涂,今年也直接忽略不计了。也许在我的潜意思里,不只是懒吧?诗经里不是有句话大意是“哪里是不愿意打扮呢?是没有喜欢的人”(原话我不记得了,老子懒得去翻),所以愿意灰头土脸老下去。
有时候也觉得有点悲哀,不是有句话“你不来,我不老”么,问题是,你始终不来,我哪来的力气哪来的坚持去抗拒岁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