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的监督中,股东享有充分的权力有权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各个具体项目,各个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但是由于股东在繁忙工作中受到的限制,时间、精力都有所阻碍,造成不能全面充分地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深入了解,对董事的监督也不可能做到丝毫没有遗漏。 公司内部的监督需要的是制度的不断健全和方式的完善。
除了公司内部的监督因素外,还有法律监督因素的不足。董事越权这个问题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但是不是那么具体明确,对于董事越权这一行为及其处罚在相关的法律中都没有做出有效明确的规定,也没有防止董事越权的有效措施和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使董事越权在监督上没有充分落到实处也没有得到法律监督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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