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计算机论文
经济论文
生物论文
数学论文
物理论文
机械论文
新闻传播论文
音乐舞蹈论文
法学论文
文学论文
材料科学
英语论文
日语论文
化学论文
自动化
管理论文
艺术论文
会计论文
土木工程
电子通信
食品科学
教学论文
医学论文
体育论文
论文下载
研究现状
任务书
开题报告
外文文献翻译
文献综述
范文
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文献综述(2)
1、网络侵权的主体
网络侵权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网络用户,一类是网络服务提供者。[4]
(1)网络服务提供者概念及分类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交流和技术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主要有以下6个类型:
①网络信息传输基础服务者是指为了网络信息传播提供技术设备支持的硬件设施和
软件
服务的网络产品厂商,如提供路由器、交换机的中兴科技属于这类主体,软件服务就如移动、电信、联通,主要提供入网必备的技术服务。
②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交流的经营者,一方面提供用户所查询的信息,另一方面,允许用户发布信息,如网易、搜狐、新浪等。
③网络空间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网络空间租用的空间服务提供者,如百度云网盘、360网盘。
④网络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信息搜索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如百度搜索引擎、soso搜索引擎。
⑤网络链接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
⑥综合服务提供者是以上网络服务的综合,指从事经营两种以上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如搜索引擎既提供信息搜索服务又提供网络链接服务。
(2)网络用户的概念
网络用户是指接受网络服务商提供的服务,通过网络从事各种活动的人,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有的时候也可以是国家。
2、网络侵权行为概念
网络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网络空间内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它是指只要发生在网络空间内的一切侵权行为。它不同于发生在物理空间内的侵权。本文是从涉外网络侵权的角度展开,
研究
互联网领域内的各种侵权行为,并和其他领域的侵权区分开来。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浅析中国海事仲裁制度的完善
下一篇:
官员腐败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研究
二手车交易中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研究
浅析我国的遗赠物权变动的矛盾与解决
关于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思考
论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公法限制
论工时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
AES算法GPU协处理下分组加...
STC89C52单片机NRF24L01的无线病房呼叫系统设计
从政策角度谈黑龙江對俄...
压疮高危人群的标准化中...
酵母菌发酵生产天然香料...
基于Joomla平台的计算机学院网站设计与开发
浅谈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
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大學生...
浅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茬...
上海居民的社会参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