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民参与的积极性极大提升,互动性更强。
一方面,网络让每个人拥有制作和发布信息的机会和能力。极大地提升了公众的主体地位,公众不再是被动地接收,而是与政府变成了互动的关系,传播者与受众的反馈变成一个互动的循环的回路。[5]在此情况下,公众有高度的自由选择权。他们可以自主地选择自己所关注的内容,也可以通过网络与政府直接进行对话交流,极大提高了公众的主动权,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被极大的提升了。另一方面,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非所有民众都可以直接参政,尽管政府设有信访部门、投诉热线,但都比较麻烦,从每年统计的结果中也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民众都积极地参与。而网络则不一样,网络本身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就特别大,通过网络,民众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与政府的互动中。此外,政府通过网络建立了很多与民众互动的平台,比如说,政府领导在线与网民交流的领导聊天室,网民可以自由转发与评论的政务微博等,这些都是政府与民众互动的平台,随着政府网络公关的不断发展,互动平台得到不断地丰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府与民众的互动性变得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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