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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制度在近代中国的生成及其演变(2)

时间:2021-08-14 15:18来源:毕业论文
经过清末新政, 法律改革, 以及清朝覆灭后的民初修律,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在 1912 年最终确立起来 。历经北洋当局期间的沉浮, 穿越层层阻力

经过清末新政, 法律改革, 以及清朝覆灭后的民初修律,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在 1912 年最终确立起来 。历经北洋当局期间的沉浮, 穿越层层阻力, 在国民政府期间达到成熟 与完备的程度 。纵观律师制度在近代中国的发展成长轨迹, 可以窥见律师制度出现的必然性 及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乱国无法治, 无制度保障则难以发展 。以史为鉴, 律师制度的发展应 以政治的稳定以及民主的保障为必要, 同时进行法律制度的科学立法建构, 建立健全科学高 效的律师制度体制机制, 从而确保律师制度的健康发展, 发挥律师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与民 主中的价值, 以及律师制度本质所属的内含价值, 促进其发展方向的合理性, 民主化改革 。 制度保障是促进律师制度健康发展最坚强的后盾, 以史为鉴, 才能不重蹈覆辙, 才能使律师 制度朝着科学与民主的方向不断前进 。

一、中国律师制度的渊源

中国法律文明历史悠久, 博大精深, 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很长一段时期内, 一直存在着类 似于现代律师的讼师群体, 他们虽然也助人诉讼, 但根本不具备现代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 。 他们社会地位低下, 遭到历代封建政权法典和司法实践的严厉限制, 讼师最终未能演变成近 代意义上的律师 。中国古代发达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加之高度专制zhuyi中央集权的政治 体制, 使得讼师彻底失去了演变为近代意义上的律师的土壤 。因而, 我国的律师制度是“进口 货”, 是法律进行移植的成果, 这是毋庸置疑的 。

(一)我国律师制度生成时间的四种主要起源说文献综述

律师制度是现当代司法体制机制中的主要构成成分之一, 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水平的

参考标准 。律师作为一种法律职业, 其历史源远流长 。通说认为西方的律师及其制度起源于 奴隶制时代的古罗马, 有的甚至认为类似于律师这类形式进行代理案件当事人诉讼或者在诉 讼中充当被告人辩护人的活动则可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时代 。①然而,对于我国的律师制度发 源于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学术界一向存有争论与异议, 比较主流的主张主要有四种:一, 西周

春秋起源说; 二, 清末起源说; 三, 民国起源说; 四, 新中国起源说 。在这四种主张中, 清

末起源说又与西洋移植说如出一辙 。在这四种我国的律师制度的起源的意见主张中, 我赞同 我国近代范畴上的律师的制度应是草创于清朝晚期, 正式形成于民国, 中国古代根本不存在 所谓的律师制度,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律师制度只能是法律移植的产物 。

(二)中国古代讼师与近代律师的联系与本质区别

纵观中国历史, “律师”这一词汇早已有之 。我国古时候“律师”一词来源于佛道, “能否佛 法所作, 善能解说, 是名律师” 。①“道家修行有三号; 其一曰法师, 其二曰威仪师, 其三曰律 师 。”②佛道用语上所说的律师与近代范畴上的律师所具有的属性是根本不可能相同的 。近代 意义上的律师这一词最早出现于法令中的是清朝晚期编撰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律》 。

所谓近代范畴的律师, 一般就是指那些熟悉律令, 善于辩护, 并能够为官司相关人和社 会开展法律辅助的人群 。从这方面来说, 我国远在奴隶制社会就出现了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 讼活动为业的人群, 他们被称为“讼师”或者“刀笔先生”。因而, 有人便以此认为讼师是中国律 师职业的前身或者雏形 。③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简单,讼师与现代律师制度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 律师制度在近代中国的生成及其演变(2):http://www.chuibin.com/faxue/lunwen_80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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