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卫生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⒈救死扶伤,极端负责(35分)。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积极参加体力劳动,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⒉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⒊举止端庄,文明服务(15分)。不推诿病人,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1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⒌言语谨慎,保守秘密(5分)。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⒍团结协作,尊重同行(15分)。热爱医院,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⒎钻研技术,精益求精(10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扣分标准
1.热爱专业,坚守岗位,救死扶伤,不迟到,不早退,尽职尽责,积极参加体力劳动,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及时解除病人病痛。一项未做到,扣除3—10分。
2.尊重病人人格,不讽刺挖苦病人,不调戏女病人,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一项未做到扣除2—3分。
3.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和蔼,解答问题耐心,仪表端庄整洁,举止稳重。一项做不到扣除3—5分。
4.遵守医德纪律,不接受病人宴请和钱物,不开人情方、人情假、“搭车药”,不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处处维护病人的利益。违反一项,一次扣除3-5分。
5.对病人的疾病相关隐私不得泄露,不拿病人病情当谈话笑料。违反一项,热爱医院一次扣除4—6分。
6.热爱医院,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敬互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遇到病人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不得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7.为了病人,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细致,操作细心,不发生差错、事故。发生一次差错扣除5—10分,发生事故直接扣除10分。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并确定等次。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三)领导评价:由院长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评语。
(四)社会评价:由行风办公室组织考评。参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情况,根据个人参加医德医风培训情况,在医德医风出院病人、门诊病人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病人投诉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总评,确定考评等次。
考评结果:总分达98分以上为优秀,90分—97分为良好,80分—89分为合格(一般),79分以下(含79分)为不合格。
三、组织实施
⒈评价范围。医院在编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⒉评价要求。每年开展两次考评,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⒋组织领导。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及下属办公室组织进行,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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