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情况汇报
我办在怀化市商务局的委托授权下,对我市城区范围内的牲畜定点屠宰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长期以来,我办一直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与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日常的生猪定点屠宰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09年,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成绩显著,执法效率高、效果好,现将全年以来的执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执法建设
1、开展执法培训。
今年,我办加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工作,特别注重执法队伍的建设。
首先,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证执法。今年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市法制局的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并取得了“怀化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证”,使全体干部职工都有执法资格,都能执法,解决了我办以往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不够,部分人员没有执法资格的问题,执法队伍得到了充实和壮大。
其次,组织学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新条例从去年8月份实施后,我办先后多次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大家针对工作实际,领悟新条例精神,相会交流学习心得,熟练掌握执法工作中需要宣传和适用的有关条款,做到新条例、新精神熟记于心。
第三,认真组织行政执法程序培训。行政执法程序是我办行政执法工作一直以来强调的重点,我办先后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了解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并针对我办实际,进行如何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以及听证程序的交流探讨,统一办案程序。尤其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实施后,我办全体人员到市商务局参加市法制局组织的培训学习,回来后又三次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学习探讨,并且针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在我办行政处罚案卷中增加一项当事人质证程序,使我办行政处罚案件程序更加完备。
第四,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针对我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现象,我办先后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同时由执法能力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对业务素质相对弱和部分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帮扶教导,提高我办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往我办所办理的生猪违法案件案卷不是很统一和规范,针对这一现象,我办今年对生猪违法案件案卷的填写和制作进行格式统一,并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生猪违法案件案卷制作培训学习,不仅使大家都能办案件,而且使所有案件都能办理的很规范,很标准。
2、加强执法纪律,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一年来,我办多次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总结和探讨执法工作情况,要求大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执法,按照法律规定处罚,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首先,制定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我办今年新修订了《屠管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从仪容风纪、文明服务、严格执法、廉洁从政等几方面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行为和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并组织大家学习准则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准则为标准规范自己行为,熟记准则要求,将准则规定落到生活实处,落到工作实际。
其次,制定《生猪屠宰案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办今年还制定了《生猪屠宰案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政罚则规定,分一般违法行为、较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三种情形,对行政处罚规定进行细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和我办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实行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针对我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我办今年对所有生猪屠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实行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由大家集体讨论产生,讨论实行单数人员参加,结果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产生。集体讨论制度的实行,使我办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罚结果更加合理。
第四,制定《工作人员奖惩办法》,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执法人员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我办今年制定了《工作人员奖惩办法》,对办案人员所办理的案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办案人员责任心和责任感。
另外我办还要求执法人员注重自身修养,做到廉洁执法,严惩执法腐败。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注意自身人身安全和相互保护,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分工,防止突发事件造成执法意外伤害事故。
二、 执法成绩
2009年我办行政执法成绩显著,全年立案24起,办案24起,结案4起,执行到位24起,结案率和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一年来,我办共打击和取缔私宰窝点四个,查处私屠滥宰违法案件52起,其中立案查处18起,没收私宰肉品1180斤,行政处罚违法屠商58人次,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一人次,在1月9日,在城中加油站后面,查处屠商向纯先私宰,取缔其宰杀窝点一个;共查处公母猪上市38起,其中立案查处6起,没收上市公母猪肉1850斤,查处违法屠商35人次,在9月12日查处迎丰市场屠商黄加益私宰母猪上市销售,予以没收处理;共查处病害肉986斤,全部予以没收销毁处理,5月7日在城北查处彭某病死猪一头,没收后在金泰屠宰厂焚烧处理。全年我市城区范围内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无一起行政执法投诉案例,取得了不错的执法成绩和执法效果。
2009年,借科学发展观的春风,我办对以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的培训学习,执法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实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怀化市城区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