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第5页

珠江三角洲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第5页
是“千秋大业,毁于一旦”。大多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方式,主要决策者、管理者甚至关键岗位的人都是家族的人或者家族信任的人。即使是聘请了职业经理人的家族企业,也会保留很多家族式管理的色彩。整体而言,这样的企业的管理问题集中表现在程序繁琐、责任不清、效率不高、漏洞较多、协调不够等方面。
同样的,这样的企业在这样一种政策之下并不能形成为企业确立有自己特色并能促进企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而只有这样的价值观才更有利于企业文化的落实并对企业经营产生促进作用。在珠三角地区,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着企业文化构造的问题。在企业内部,由血缘及泛家族关系铸就的员工与决策者之间的亲疏远近,决定了其在企业中的地位和报酬,而甚至与能力高低没有根本关联。决策者的家长作风、任人惟亲、个人主义可能使企业根本达不到科层组织所拥有的秩序和效率[6]。由于家族与非家族成员内外有别的价值判断标准,在企业中很难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以及建立在这种文化基础上的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4.3组织结构设立与变更没有规划
任何人都不可能独自管理一个现代企业。但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来说,通常是由一个人或者是少数几个人来管理的,经验式和随意性管理往往导致小企业经常面临倒闭的危险。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有90%的小企业倒闭是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而经营管理不善,关键是因为组织结构与设计问题。
企业遇到严重困难和挫折、或遇到关系企业命运的紧急情况时,组织会进行排斥外人的内部协商。实际上,这样不利于企业管理与外界进行良性互动,也不利于企业形成可观的企业决策。另一方面,随着企业的成长,其内部会形成各类利益集团,由于夹杂复杂的感情关系,使得领导者在处理利益关系时会处于更复杂,甚至是两难的境地。企业领导人的亲属和家人违反制度时,管理者很难像处理普通员工那样一视同仁,这给企业内部管理留下了隐患[7]。
珠三角地区的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特别是那些经验式管理和家族式管理的小企业,在组织结构设立与变更方面,通常存在明显的问题:第一,设置组织结构因人设事、因职找事,从而造成人浮于事、不胜任工作的弊端。第二,管理组织通常出现有责无权、有权无责和权责不等的现象,导致有职权没有责任的部门没有压力而滥用职权;有责任没有职权的部门难于完成相应的任务。第三,组织管理中存在普遍的人格化倾向,权责不清,上级跨级指挥和下级越级请示现象严重。第四,组织结构设立与变更没有考虑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因素。
4.4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
4.4.1  企业内部监督缺乏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系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现的。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执行、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同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带头执行[8]。目前,在珠三角地区,虽然有些中小型民营企业有内部控制,但只是形式,没有人认真地去考核检查执行的效果,无论制度多么先进、多么完备,在没有有效控制、考核的情况下,都很难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而且,整个内部控制的过程必须施以恰当的监督,并通过监督活动在必要时对其加以修正。由于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的问题,这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很薄弱,管理控制的方法不够先进,内部审计机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4.4.2  企业内部控制虚设,组织结构设置不完善
内部控制作为由管理当局为履行管理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与公司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组织结构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企业未能从根本上建立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9]。例如公司没有内部审计机构,使得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无人监督,内部控制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产生了大量内耗,无形中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4.4.3  缺乏恰当的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阶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企业保证其针对“使企业目标不能达成的风险”采取了必要行动,旨在帮助企业管理当局保证其控制目标的实现。而目前珠三角地区的这些中小型民营企业缺乏适当的控制活动,造成了大量的造假行为,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从而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
4.4.4  激励机制缺乏人文关怀
在激励机制上,珠三角地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往往用物质刺激代替了人文关怀。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极大的激发员工的潜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10]。但在这些企业中,企业主对激励的理解往往十分简单,认为激励就是“奖励加惩罚,把员工看成是为自己挣钱的”机器,不仅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手段也过于简单,主要就是物质刺激形式,干得好就加薪,做不好则扣钱。而实际上,企业员工不仅追求物质利益,更有社会心理方面的需求,其实,员工也需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4.5社会经济环境对企业的影响
4.5.1  市场经济不够发达
从内部控制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发展的外部动因是市场竞争的加剧[6]。我国现在正处于从计划经济时代过渡到市场经济的阶段,虽然这二十多年来的改革成就有目共睹,但不可否认的是,计划经济的影响还是时时处处可见,市场竞争也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而计划经济思维的惯性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4.5.2  缺少指导企业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
在中国的经济企业界,由于国家经济管理还没有从计划经济的模式中完全脱离出来,条块分割的局面还没有完全打破,企业界也还没有形成如COSO之类的权威组织,大部分管理制度建设都是依靠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而国家部门只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各司其职,因而没有形成统一的权威的内部控制概念和建设规划。
4.5.3  外部监督乏力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但监督效果却不尽人意。其主要原因,一是各种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加之分散管理、缺乏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二是有的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再加上个别黑幕交易,监督弱化问题严重,对内部控制问题更是不报告、不追究;三是会计师事务所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的业务竞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监督不力,使得“经济警察”的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监督机制弱化,是内部控制失效者不能产生压力[11]。这里包括:
1. 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在内的社会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对这些中小型的企业威慑力不够;
2. 对中小型民营企业审计的独立监督、公正职能未予以充分重视,审计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和经常化;
3. 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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