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珠江三角洲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1.1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1.1.1  选题背景
广东省统计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5年,珠三角地区GDP总量达18059亿元,比上年增长15.8%。GDP 增长率增长幅度之所以那么大,主要原因是 GDP 总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在这些增长数据里面,民营企业为 GDP 总量的增长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GDP 总量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长的部分主要来自民营企业。同时大量的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了市场效率,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无可争议的重要地位。
在民营企业数目众多的珠三角地区,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具有规模小、业务单一、经营灵活、效率较高的优点,由于这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是在市场经济中出生和成长起来的,具有很强的生存意识,大多采用了集中一点、寻找空白、特色经营、关键环节突破等经营策略,具有较好的经营弹性。然而,或许正是这些优势造成了它们的诸多劣势:组织结构简单、规章制度缺失、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不高。
这些中小型民营企业是在不规范的市场经济中生长出来的,随着我国从不规范的市场日益向规范市场的转化,这些企业已经不太能适应市场激烈的竞争要求,许多中小型的民营企业甚至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主要原因就是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或失效,因此,加强这些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成为了一个必然,建立和健全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珠三角地区乃至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我国的公司治理理论体系完善也有很大的帮助。
1.1.2  研究目的
目前,珠三角地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还没有真正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不太清楚。一些民营企业采用了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按自己的特点建立自己的内部控制制度,因此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的控制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不能有效的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效率;不能适应民营企业长期发展的需要。
因此,作为身处中国具有极好发展潜力的珠三角地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本身,应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建立自己的内部控制体系。本文对珠三角地区中小型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缺失或失效这个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些切实有效的对策,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
1.2国内外对内部控制的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内部控制现状
现在,我国企业建立内部控制都是以政府颁布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指导的,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及政策。从1986年财政部开始颁发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国家审计署、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证监会、财政部相继颁布、实施、通过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会计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消息披露编报规则》《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 》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
2001年1月,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而。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部门组织结构和这些部门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和制约关系。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使经营活动能顺畅进行制定的各种程序、方法与措施的总称。2001年6月,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的通知。基本内容是单位应重点建设内部会计控制,同时兼顾其他方而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公允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2002年底至2003年,则政部陆续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土程项目(试行) 》,逐步完善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1.2.2 国外研究内部控制现状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世界各国的企业越来越重视内部控制,许多跨国公司都积极的推广和应用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大中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部控制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是现代意义上的发展却是在近代产业革命尤其是在20世纪以后,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学术界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92年美国“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即Treadway委员会)下属的由美国会计学会(AAA)、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国际内部审计人员协会(IIA)、财务经理协会(FEI)和管理会计学会(IMA)等组成的COSO委员会(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并于1994年进行了修改。这就是著名的“COSO报告”[1]。
COSO报告首次把内部控制从原来的平面结构发展为立体框架模式,代表着国际上在内部控制方面的最高研究水平。此后发布的其他一些有关内部控制的报告(如加拿大的COSO,英国的Cadbury,南非的King,法国的 Vienot等等)均以 COSO的报告为模本。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银行组织的内部控制系统框架》也是以 COSO的报告为基础的。根据 COSO报告,内部控制应理解为:“由管理当局设计 (devised) ,董事会核准,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共同实施 (maintained)的,旨在为实现组织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一个过程 (process) ”。可见,内部控制是为了达到目的的一个过程,但它本身不是目的;它帮助实现的是多种既互相区分而又紧密联系和相互重叠的目标;它由人实施并影响着人们的行为,组织内的所有人员对内控都有相应的责任;而且内部控制为企业管理层只能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不是绝对的保证[2]。
此外,日木、南非、法国等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改善企业员土的素质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为整个内部控制理论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1.2.3 小结
传统的内部控制研究内容不够全面,认为内部控制只包括会计控制、内部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控制。对于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等其他方而涉及很少,当然对职工和业务的控制也不够全面和深入。以COSO框架为例,本文认为该体系尚存在很多问题。该框架把组织结构、责任授权和划分方法以及内部审计都列入环境因素,把同性质的内容列入同一部分,缺乏逻辑性。另外该体系中只包括会计、审计范畴,不包括企业治理、企业文化等内容,使该体系的内容不够全面。本文认为,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划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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