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需求调查及对策研究

老年人需求调查及对策研究
摘  要:老龄化加剧将深刻地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于老年人生活需求的深入了解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前提。课题小组设计了合理的调查方式和问卷,以兰州市城关区为例4个社区为样本,对老年人群体在经济、健康、生活、养老、休闲娱乐、商品消费等方面的需求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为推动本地区的社会保障、社区服务及老年人商品发展提供依据,提出的建议既有地区针对性,又有普遍性。
关键词: 老年人需求调查 满足对策
前  言:通过此项目,我们期望获得兰州市城关区的老年需求愿望、生活现状、公共服务的信息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据此提出有关公共服务和银色产业发展的建议。第一为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满足老年人生活的切实需要和社会和谐发展;第二本调查研究可改善本地区老年人需求不被关注的现状;第三有利于银色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他们挖掘新的市场机会提供依据;第四银色服务市场能够部分解决失业人群的再就业问题。
一、导言
(一)研究背景
1.老龄化是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的基本趋势,它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突显出来并日趋严重。老年人既是社区的重要成员,又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但是目前对老年人这个群体的需求了解的甚少。
2.甘肃省兰州市是我国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1990年,兰州市老年人18万,占全市人口7.6%;1998年增为25万,占全市人口9.1%;老年人口平均每年以3.6%的速度递增,高于全国3.2%的速度;2003年,兰州市率先成为我省第一个老龄化城市。目前兰州市户籍总人口309万,其中老年人36.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近12%。2030年至2050年中国人口进入老龄化高峰期,届时老龄化人口达到25%,每4人中就有1位老人。而各方面的条件能否满足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的需求,值得我们调查和思考。
3.兰州市城关区是民政部确定的首批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县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在18个试点社区开展。城关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1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并以平均每年0.4%的速度增长,因此对城关区老年人需求的调查很有代表性,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兰州市老年人各方面的需求。
(二)研究设想
由于老年人这一群体相对属于弱势群体,社会上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情况可能存在不理想的方面,并进而对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基于以上的背景并结合兰州市的总体环境,我们决定就城关区老年人的需求做一番调查,从中得出城关区老年人的需求特点。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向这一地区的老年人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需求现状的资料,为这一群体的消费提供参考性意见。
2.将研究的第一手资料提供给当地政府,希望能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并采取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3.给这一地区以及周边的商家提供市场方面的信息,引导商家进行合适的市场地位,以便给老年人的消费提供便利。
二、调查设计与调查过程
针对我们的研究目的以及一些客观因素,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的形式来对城关区老年人的消费现状进行调查。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有以下考虑:第一,调查的对象是城关区的老年人,调查人数较多;第二,调查内容涉及老年人需求的多个方面,同时问卷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个人隐私,采取其他方式不利于调查的展开;第三,调查目的是为了对城关区老年人的消费进行一种事实性了解;第四,限于研究的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原因。正是基于以上几点的考虑,最终决定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
在问卷的内容上,我们综合参考了一些已有的有关老年人需求方面的问卷,并根据城关区的情况进行设计。问卷采取了封闭式与开放式相结合的类型,基本上做到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在问卷正式发放之前,我们对问卷进行了小规模的预测,并根据预测所反馈出来的问题对问卷进行了修改,然后进行了正式发放。
我们选取城关区四个社区(张掖路大众巷,白银路安定门、五泉街道兰山村、 酒泉路张家园)为样本,针对城关区老年人群体在经济、健康、生活、养老、休闲娱乐、商品消费等方面的需求设计调查问卷,由居委会负责人带领,共调查了六十岁以上的55位老人,有效收回的问卷52份。有效率为94.545%,其中男性27人,占总人数的51.923%,女性25人,占总人数的48.077%。其中最高年龄78,最低年龄60。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我们主要针对经济、健康、生活、养老、休闲娱乐、商品消费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方面进行分析:
(一)基本情况:
项目  人数 百分比
年龄 60—69 29 55.769%
 70岁以上 23 44.231%
性别 男 27 51.923%
 女 25 48.077%
受教育水平 文盲 7 13.46%
 小学 11 21.15%
 初中 14 26.92%
 高中/中专 11 21.15%
 大学/大专 9 17.32%
婚姻状况 未丧偶 39 75.0%
 丧偶 9 17.3%
 其他 4 7.7%
  月收入 0—499 9 17.3%
 500—799 24 46.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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