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学后感
中国传统文化学后感
一、 什么是“文化”?
文化承载着民族的命运。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国家的软实力。
目前,对“文化”的界定争议很大。
从广义说,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因此有人说,“文化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从狭义说,是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
“文化”的外延关乎人的一切活动。吃饭和打喷嚏不是文化范畴,而“怎么吃饭、打喷嚏”可能就是文化的问题了。实际上,文化既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在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和言行中都有文化问题,很难用好、坏来评价。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国古代时期,“文化”具有独特的内涵,最初“文”与“化”是分开使用的,《周易》中有“关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句,意思就是说我们观察天文可以知道大自然的变化,我们观察人类的社会,可以用我们的道德、我们的理想去培养一种精神,说服教化人民。后来简化为“人文化成”,其中,“人文”指诗书礼乐等精神文明成果及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人伦社会关系。可见,最初“文”与“化”有“文治”、“教化”的意思。至西汉,“文化”成为一个词,专指诗书礼乐、道德风俗及政治制度等。
中华文化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古老文明。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史中,积淀和形成了自己独特而伟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现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居安思危、乐天知足、崇尚礼仪等等特征。中华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于“和合”二字。
二、中国传统文化概述
(1) 关于“和合”
“和”、“合”二字均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词义本身而言,“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合”是结合、合作、融合。一般情况下,它们是相通的,讲的是人类古往今来孜孜以求的自然、社会、人际、身心诸多元素之间的状态。蕴含着和以处众、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世哲学和人生理念。“和”的精神,是一种承认,一种尊重,一种感恩,一种园融。“和”的基础,是和而不同,互相包容,互相存异,共生共长。“和”的途径,是以对话求理解,和睦相处;以共识求团结,和衷共济,以包容求和谐,和谐发展。“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中国传统文化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承认人与自然的统一性;二是“中庸”,指人际关系,即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强调对待事物关系要把握一个度,以避免对立和冲突。提倡“贵和”、“持中”的和谐意识,有利于处理现代社会各种矛盾,以保持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以广泛深厚的和合文化为基础的追求社会和谐的思想源远流长。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是说万物背阴而向阳,并且在阴阳二气的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和合”最形象而生动的表述,则要算“太极图”了——阴阳鱼合抱、互含,两条鱼的内边天衣无缝,两条鱼的外边是为正圆。这个“太极图”告诉我们:第一,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两个对立面;第二,两个对立面相互包含,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第三,两个对立面的协调吻合,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在这三点内涵中,以第三点内涵最为重要,因为从中可以引申出这样一个道理:在一个统一体之中,凡是有利于对方的,便有利于整体的和谐统一,也就必然反过来有利于自身;反之,凡是有损于对方的,便有损于整体的和谐统一,也就必然反过来有损于自身。这就是我从“太极图”内涵演绎而来的“太极和谐原理”。《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把和作为处事、行礼的最高境界。其他人如墨子、管子、荀子等先秦诸子也多有关于“和”或“和合”的论述。“和合”概念在先秦时期基本形成。随着“和合”理念的形成,中国的原创文化也经过“百家争鸣”,逐渐“和合”形成儒、道两大显学,并且在两汉之际“和合”地接纳了由印度原创的崇尚“因缘和合”“圆融无碍”的佛教文化。
(2) 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的突出特征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人性即天道。在古代中国人看来,自然过程、历史过程、人生过程、思维过程在本质上是同一的。这一思想特征贯穿于古代的哲学、科学和艺术中。
老子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认为宇宙间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从一个侧面确立了人与天的相互关联。庄子提倡“与天为一”,《庄子•达生》云:“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夫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抛弃世事,忘怀生命,使形体健全,精神饱满,从而达到与天合为一体的自然无为境界。《周易•文言》明确提出:“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顺应自然的“与天地合德”的思想。汉代董仲舒甚至以“人副天数”的观念为基础建立起天人感应的谶纬神学体系。《春秋繁露•阴阳义》即云:“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在宋代理学中,“天人合一”思想更趋成熟、精致、完善。张载直接提出“天人合一”命题;《正蒙•诚明》云:“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可以成圣”。
中国古代的科学家以阴阳五行观为其自然哲学的基础,以相感相通和相生相克的整体思维考察自然现象的性能及其变化过程,从而在天文学、气象学、医学、化学、地理学和生物学等领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如《黄帝内经》提出“天人相应”的命题,强调人与天地相应,与四时相副,与天地如一。天人同构,人体的小宇宙与天地的大宇宙相对应。书中列举了诸如“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天有日月,人有两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窍;天有风雨,人有喜怒”等等 。
在美学上,中国的艺术创作、艺术鉴赏是注重整体的把握,在画竹之前首先要成竹在胸,在写字之前,对字的谋篇布局、间架结构、偏旁部首都已在心中有数了。儒家对“和”、道家对“妙”、佛禅对“圆”的追求,无不是“和合”文化在审美层面逻辑延伸。
(3) 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和合文化”在为人处世方面的具体准则,它在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中被视作一种人生和道德的至高境界和追求目标。
“中庸”最早见于《论语》。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他的“五美”之说实际上也是讲中庸:“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
何谓“中庸”?即不偏不倚谓之中,恒常不易为之庸。儒家文化的这种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国人的中庸之德,使中国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处事作风和人格界标。现实人生有很多选择,人们试图有效地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找到了一个均衡的支点,并使对立双方归于统一。在生活实践中,守中、不走极端,成为古代中国人固守的人生信条。在今日的语境下,“中庸”就是要正确把握度并协调好各种关系,以益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持续进步。中庸之道的真谛在于:坚守中正,寻求适度,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
协和万邦是和合文化的又一实践。“以和为贵”、“亲仁善邻”、“协和万邦”这是中华民族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相处的传统道德基础。从中国先秦时期老子主张大国理应谦下(“大者宜为下”、“大国者下流”),到西汉董仲舒主张“洽四国”,唐代高祖李渊主张对周边邻国行“宏仁恕之道”,等等。和睦相处,消弭战祸,“化干戈为玉帛”始终是中华民族的美好愿望和实践目标。在这种和合的文化下,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中极少对外用兵,将来和平崛起,永远不称霸。
和而不同是和合思想的一个特征。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指不同事物之间的搭配、融合、平衡达到最为圆满程度的一种状态。例如音乐,五音的高低疾缓臻于完美,就称为和;又如饮食,五味的多寡浓淡搭配得宜,也称为和;又如身体,阴阳之气平衡饱满,也称为和;又如德行,处事不刚不柔曰和,为古代五德之一。可见此种和的境界有三个特点。第一,它是一种至善的状态;第二,它是由不同事物之间构成的一种完美的关系;第三,这多种事物在和合的关系中保持着原有的个性,而不必舍弃个性。和而不同,“和”异于“同”之处,就在于它保留了其中每一种事物的个别属性。
三、儒、释(佛)、道“三教”的区别与联系
说到中国传统文化,离不开儒、释(佛)、道“三教”。儒释道就历史状况的整体而言,中国人的心中并没有像许多别的国家的人那样强烈的宗教意识,对超自然的所谓上帝缺乏热情和信仰。历史上把儒、释(佛)、道合称“三教”。儒家虽称“儒教”或“孔教”,但它并不是什么宗教。在中国思想领域,大约从东晋至隋唐,逐渐确立了以儒家为主体,儒释道三家既各自独立,又彼此互补的基本格局。中国文化的这一基本格局,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末,历时1600来年。
在先秦诸子学派中,儒、道二家思想最为丰富,也最具有包容性和自我更新意识。两汉是儒、道二家吸收众说,发展自己,确立中国文化代表学派地位的时期。汉初道家黄老之学,融合了阴阳、儒、墨、名、法各家之长。由董仲舒建立起来的汉代儒学,也吸收了阴阳、墨、名、法、道各家之长。道家思想的核心是无为,主张顺乎自然、因应物性;而儒家思想的核心是有为,强调正名(礼)教、规范人性。但在历史上,这两种思想相互补充、相互吸收,构成了中国民族的主要精神。
道家内部分为消极无为和积极无为两种不同的学说。同样,儒家的有为思想也并非截然排斥无为的。尊重自然法则的无为思想也是儒、道两家一致认同的。成功地把儒、道两家思想融通为一的,是魏晋时代的玄学。玄学讨论的理论问题,中心是名教与自然的关系的问题,也就是社会规范与人的本性的关系问题。儒家强调正名(礼)教以规范人性,认为社会的人重于个体的人,个人对于社会负有责任和义务。道家则主张顺自然而因物性,认为个体的人高于社会的人,向往的是一种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无所待”)的绝对自由———“逍遥游”。玄学在理论上把名教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谐地统一起来。主张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用)。玄学的开创人王弼认为,一切名教规范都应当是体现人的自然本性的,也只有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根本,才能更好地发挥名教的社会作用。以融合儒、道两家思想为基本特征的玄学理论,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精神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决定性的作用。
佛教是在东汉由印度传入中国的。至东晋时期,佛教在社会上的影响迅速扩大。这时的道,既包括先秦的老庄、汉代的黄老等道家,同时也包括了东汉末产生的道教,便与佛教产生矛盾冲突。道教主张长生久视、肉体成仙,而佛教则宣扬诸行无常、涅槃寂灭,二者属于两种根本相反的解脱观。冲突更多的却是发生在争夺社会地位上。
佛教与儒家的冲突,直接的是佛教的出世主义、出家制度明显有违于儒家提倡的伦理纲常等礼教。儒家的人抨击佛教的出家制度教人剃须发、不娶妻、不敬养父母等,完全违背了孝道;而出世主义则不理民生、不事王事、不敬王者等,又完全违背了忠道。佛教的人,为求生存,采取调和态度,强调信佛教者是把奉亲敬君放在第一位的。在理论上,当时佛教与儒道的斗争主要集中在神的存灭、因果报应等问题上。
值得注意的是,佛教与儒、道在发生矛盾冲突的同时,也在相互渗透和融合。佛教为了在中国扎根,使用中国传统名词和文辞来表达佛教理论,玄学对于佛教的影响是很深的。另一方面,玄学家以佛教义理为清谈之言助。玄佛融合成为东晋玄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在中国儒、道、玄思想的影响下,原印度佛教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如印度佛教强调苦行累修的解脱方法,转变为以智解顿悟为主的解脱方法;印度佛教的出世精神,转变为世出世不二,乃至积极的入世精神等。在理论上是广泛吸收了儒家的心性、中庸,道家的自然无为,甚至阴阳五行等各种思想学说。至隋唐时期,佛教完成了形式和理论上的自我调整,取得了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协调,形成了一批富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宗派,如: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等。佛教的影响也不断地深入到了人们的日常衣食、语言、思想、文学、艺术、建筑,乃至医学、天文等各个方面。至此,佛教文化已成为整个中国文化中可以与儒、道鼎足而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唐宋以来的知识分子,不论是崇信佛老的,还是反对佛老的,无一不出入佛老。
佛教文化对于中国传统的儒、道思想也发生了深刻的影响,促使它们在形式和理论上自我调整和发展更新。道教是依托道家老子思想为理论,杂糅原始宗教、神仙方术、民间信仰等内容。后来受到佛教的影响,仿效佛教的戒律仪轨、经典组织等来完善自己,道教理论从广度上和深度上也都得到了极大的发展。道教尊奉老子为其教主,以老、庄、文、列诸子的著作作为最根本的经典,如尊《老子》为《道德真经》,尊《庄子》为《南华真经》,尊《文子》为《通玄真经》,尊《列子》为《冲虚至德真经》等。通常所称儒、释、道“三教”(教,教化)中的道,一般都兼指道家和道教。严格地说,道家是一个学术流派,而道教则是一种宗教。
佛教对儒家最主要的影响是在于它促使儒家深入探讨发展和建立形上理论的问题。较之佛教,原始儒家在理论上更注意于实践原则的探讨与确立。佛教以它丰富深奥的形上理论,一度吸引了许多知识分子。宋明理学以承继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的道统和复兴儒学为己任。而其所言儒学,并非先秦的原始儒学,而是在玄学和佛教深刻影响下的新儒学。先秦原始儒学的许多具体道德规范,到了理学家手中变成了许多形上学的道理。
中国文化中的儒、释、道三家(或称“三教”),在相互的冲突中相互吸收和融合,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融合精神。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到19世纪中叶以前,中国文化一直延续着儒、释、道三家共存并进的格局。历代统治者推行的文化政策,绝大多数时期也都强调三教并用。南宋孝宗皇帝赵昚(shen)说:“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
四、中西文化比较
中西传统文化的根本区别在于:
1、中国文化重人,西方文化重物。
2、中国文化重统,西方文化重分。
3、西方重唯理、思辩,中方重经验、直觉 。
4、西方讲功利、时效,中方讲伦理、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