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则与模式初探 第2页

 

层次性十分明显。这就需要分层次推进,创造适合不同信息化基础环境和不同用户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和配套的技术实现模式。就目前技术看,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经历了三个技术代:第一代是企业注册域名,形成以企业与产品简介为内容的网站;第二代是企业将因特网服务器与后端系统连接起来,使客户能够在网上发送并跟踪订单;第三代是企业通过电子化形式将客户及供应商信息全部实时地管理起来,任何需求与供应的变化都迅速地传递给供应链中的其他环节,从而促使货物和服务能够更高效地流通和实施。我国企业的差别非常大,要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发展阶段的模式。
   二、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电子商务在全世界也只有几年时间,而且正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发展,加上我国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水平差别很大,确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是十分困难的,我们要以积极发展和开拓进取的态度,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1、企业上网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模式
  企业上网是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传统企业不实现信息化,就不能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无论是B to B,还是B to C,没有“B ”(企业)的广泛参与,“to”就无从谈起。电子商务是依托与因特网从事商务活动,企业没有“触网”就无从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上网就是将企业的单体计算机或局域网联入因特网,获取网络上的信息,建立网页或网站发布自己的信息,利用网络廉价高效的特点,建立新型商业信息沟通渠道。
  网络拉近了制造商或批发商与客户的关系,上网意味着企业形象将展现在全世界面前,如果有客户对你的产品或服务感兴趣,会通过便捷的网络方式与你联系,使企业对市场作出迅速的反应,减少中间费用、库存和流动资金,使产品和流动资金直达用户。并且将产品和用户之间存在的那些曲折的营销渠道“拉直”或取消,使企业真正坐上了“直通车”。网络也拉近了企业与企业的距离,可以帮助企业揭开采购过程中的“黑匣子”,寻找最便宜的,最适合的原材料,把成本降到最低。
   2、中介服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模式
  电子商务使厂商之间的距离、厂商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缩短,有人认为中间商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其实不然,电子商务并不能消灭中间商,而是产生了新的中间商——电子中介。电子中介极大地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供应链,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率。电子中介的介入,使商业竞争更加激烈,竞争的形式由过去的价格竞争,过度到质量和服务竞争。概括地说,电子中介服务就是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的机构。中介服务将买卖双方集中到一起,以提出建议、个性化服务或者其他形式的内容来增加价值。中介服务既可以作为一个消费者的集合体,也可以作为一个商家的鼓吹者。
  我国中小企业居多,它们没有实力单独开展电子商务,需要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发展电子中介服务的重点是建立面向厂商的(B to B)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面向消费者的(B to C)电子商务交易中心。B to B交易中心是发展的重点,要建立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区域性的不同范围的交易中心,要将综合性的与专业性的结合起来。B to C交易中心的发展重点在大中城市,也可以针对某些产品建立全国性的服务系统,比如旅游和知识产品。
   3、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重点在商家之间
  按照交易服务对象分,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主要有两种: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B)、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 to C)。我国正处在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无论从国际发展趋势,还是从中国现实需要出发,我国电子商务都要以推进B to B业务为重点。B to B业务可以分阶段改造,线上线下结合便于操作,比较适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网络基础设施和社会配套环境。发展我国电子商务B to B商业模式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其一,以大企业为龙头,通过供应链管理的电子化,将上游供应商与下游销售商通过Internet联为一体,建立上下游客户的网上采购系统;其二,选择电子、医药、建材、汽车、航天等重点行业,建立专业性较强的信息服务和交易网;其三,鼓励生产和外贸企业上网,开展国际贸易的网上交易,逐步实现全球采购、全球分销;其四,积极引导面向中小企业的中介商务网的建立,吸引企业上网开展
宣传咨询服务、拓展业务,使企业真正感受到发展电子商务的好处。
   4、有选择地发展B to C交易模式
  B to C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商业零售模式,代表着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在我国城市与乡村、城市之间严重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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