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应对金融危机策略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的企业和市场逐渐受到了冲击,比较明显的是制造业缓慢萧条、外向型经济比较集中的沿海地区出现企业倒闭潮、大批农民工提前返乡、出口订单锐减、出口产品积压、第三产业下滑,诸如此类的经济衰退迹象目前正通过多种传导机制影响着我国经济和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农村信用社应趋利避害、练好内功,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做出积极努力,鉴于此,农村信用社应做出如下策略选择:
第一,主动对接大项目,积极融入大发展,为经济增长寻找新的支撑点。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十项措施扩大国内需求,确定到2010年底投资将达四万亿元,这对国家来说是保增长、促消费的一个重要手段,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而言,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在国家计划实施的这些大项目中,农村信用社大有作为。比如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危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等项目都将直接惠及“三农”。农村信用社各级干部员工要抓住难得的战略发展机遇期,化不利为有利、变无为为有为,转危为机,积极有效地对接国家实施大型项目的金融需求,稳妥有序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各类大型项目的实施和各项支农资金及项目开发配套资金,都要通过在农村金融中起主力军作用的农村信用社进行划转,这将是农村信用社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吸收存款、拓展业务、增强实力的一次极好时机;项目的实施必将延长产业链,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比如修铁路、公路、桥梁都需要征用土地,都需要大量的石材、水泥、钢材和劳动力等,这些产业的发展将给农村信用社带来广阔的信贷市场需求。同时,随着建设的深入,生产资金一部分转化为消费资金,也会带动生活资料等市场的活跃,在这些领域,农村信用社都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关键在于农村信用社要主动对接,积极拓宽贷款途径、增加贷款有效投入。要主动跟进项目,创新产品,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可以用社团贷款、银团贷款,增加资本金等办法解决大项目融资,可以通过创新产品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总体推进农村信用社规范化发展,产品要及时随市场需要而设计和推出。
第二,大力支持合作组织,全面扶持中介服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必然产物,是农民在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产业化经营中的崭新创造。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探索授信方式。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团结广大的农民,占有广大的农村市场,巩固与农民的关系,沟通与农民的往来,使之与农民在思想上贴近、生活上亲近、生产上靠近。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要通过大力扶持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以实现农村信用社与其双赢、互利的长远发展。通过破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难”的问题,继续巩固和扩大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已有的市场份额,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发挥充分的金融支持作用。
农村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的出现,解决了农产品难卖的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对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但这些经济实体和中介服务由于受担保抵押物不足、财务制度不透明、内部管理不规范、信息获取不对称等因素影响,难以与现代金融服务所要求的标准相契合,成为金融支持的薄弱经济环节和制约区域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信用社要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创新信贷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及时缓解此类金融服务需求,比如利用“信用共同体”及担保公司贷款模式解决各类合作社的资金需求。
第三,鼓励返乡农民创业,配合小城镇建设。返乡农民工就业是各级政府保稳定的重要工作,这些有一定创业愿望、有一定技术特长、有一定资金需求的新时代农民将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要使他们感觉到创业有帮助、资金有支持、产品有市场、致富有希望、经济有发展,要尽快通过资金扶持、鼓励创业,使技术与生产、产品与市场有效链接,形成新的生产力,使他们返乡不失业、返乡再就业、返乡创大业。要积极主动跟进、跟踪这类客户,发掘潜在的金融需求,比如对产品生产有合同、销售有合同、建筑有合同并有预期的还款来源等客户,应本着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的原则,特别是要考虑到他们的原始资本积累不足、大多数无有效资产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用信用活动支持创业活动,从而逐渐促进其生产、经营进入良性循环?做好支持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工作,这一方面有利于拓宽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用途,开发农村信用社的潜在优质客户,一方面有利于解决当地劳动力剩余的问题,降低当地社会失业率,减少当地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涉及科技、文教、卫生、体育事业,水电建设等多方面,农村信用社要善于在这方面寻找金融服务需求、发掘金融需求潜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市场定位,始终坚持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互动。
第四,科学确定贷款期限,正确引导利率浮动。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各地区、各行业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农村信用社要稳定客户和市场,就必须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尊重经济运行的自然规律、尊重生产活动的周期规律、尊重商品流通的运行规律、尊重农作物的成长规律,做到因时制宜、结合实际,根据客户实际资金周转情况、生产收入等情况灵活处理每一笔信贷需求。不能生搬硬套,规定年末某个时间为还款日,按照现在农村信用社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可以考虑改变以往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比如改按季度结息为按月或者按旬归还利息,通过改变利息归还的频度,可以增进信贷客户经理与客户的紧密联系,可以强化农村信用社员工对贷款客户、农村市场、信贷需求的细致了解,可以实现农村信用社均衡的财务收入,提示客户恪守诚实信用等。通过这种渐进的方式,逐步扭转整个农村的社会信用风气,从而把农村真正建成一个诚实社会。
国家出台农村信用社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可以上下浮动一定比例的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给农村信用社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给农村信用社更大的发展空间。利率是资金的价格,构成资金使用的成本。如果在同等条件下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利率更加优惠,那么客户就会为了减少借款成本而选择抛弃农村信用社。利率一定要有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要学会尊重金融企业运行规律、尊重市场运行规律、尊重经济形势变化规律。在现阶段要考虑适度降低利率,特别是在国家多次下调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农村信用社与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保持一致,能浮能不浮的尽量不浮,甚至可以考虑在合理测算成本收益的情况下适当下浮利率,为客户提供休养生息的机会,保持客户的长期稳定性和忠诚度,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