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命名规则及中外企业命名对比研究 第3页

企业命名规则及中外企业命名对比研究 第3页
性、模糊”的形象,而“富士”则和日本的富士山的蓝天白雪联想在一起,给人以良好形象。由于“樱花”受不良形象影响,各种广告都无济于事,只有节节败退。因此,在给企业取名字时,应仔细研究消费心理以及市场的发展变化,为企业选取一个给人印象深刻、具有时代感与冲击力的名字。⑥
在国外,商号早已成为巨大的无形资产。“万宝路”的商誉已高达440亿美元,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两倍。家喻户晓的“可口可乐”,其商誉已值334亿美元。早在1967年,可口可乐公司就宣称,即使公司一夜之间化为灰烬,照样可以起死回生,因为凭商誉,立即就有大银行找上门来贷款,这就是著名商号所独有的魅力。而企业命名在国外成为一个产业,足显国外对企业命名之重视。1995年企业命名、品牌命名在美国业务已达2.5亿美元。依托命名业发展,国外已形成众多的著名机构,如英国的Znterbrand(国际品牌集团)和Novamance(新标志公司),美国Namestormers(命名风暴公司)、Landor(兰多)、Lexicon(词霸命名公司)和Namelab(命名实验室)。
3.中外企业命名的社会文化的不同点
综上所述的两部分,我们能够透过企业命名的现象看到在企业名称背后所体现出来的历史、人文、经济和政治等方面不同。总结以下三点:
3.1.不同的社会制度对企业命名的约束力不同。
封建制度下的中国,生产力较为低下,社会发展缓慢,人们的思想受到封建传统思想的禁锢,并遵循儒家的思想道德观念,所以,有的小作坊企业的名称多体现为向往祥和、富贵的词语,如:北京绸布老号“瑞蚨祥”、天津的老字号帽店“盛锡福”;有的企业经营者甚至简单、保守、迂腐地用自己的姓名或企业所在地的地名命名自己的企业,如:北京的“王致和南酱园”、天津的“十八街”大麻花。
社会主义初期的企业的名称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都由企业主管部门来确定,企业自身无权确立或更改名称。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企业命名,则多体现为思想开放、形式多样、观念各异,但也不是百无禁忌的,各国有各国的思想文化禁区。同时,几乎所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企业在命名时都会遵循一个共同点:盈利。不论企业用什么命名,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通过自己的名称接受自己的产品,从而得到极大的利润。
3.2.企业命名与企业产品的关系的紧密程度不同
国外企业的命名与其产品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他们不注重通过名称体现产品,而是重视企业名称的品牌效应,自己创出的品牌要独一无二、要好记上口。所以很多国外产品从企业的名称中看不出企业经营的是什么项目。
相反,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沉淀下来的是正统、规矩的命名思想,中国的儒家正统思想使中国企业在命名时首先想到的是通过名称体现产品。或是从产品的名称上就能看出产品是什么,如:“满口酥”一定是食品、“粘的牢”一定是胶水、“千里明”一定是护眼液,等等;或是从名字上就能看出对企业和企业车产品的“高标准”,如:“全聚德”烤鸭店、“东来顺”涮羊肉;或是从名称上体现出品人或产地,如:“鄂尔多斯”羊绒产品、“耳朵眼儿”炸糕。总体上看,中国企业的命名与产品的关系比较国外企业的命名更为紧密,当然,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重新入世,中国的企业命名已经开始与国际接轨,不再一味地体现与产品的密切关系,而是更多的注重企业名称的简洁、明快、独特和新颖。
3.3.企业名称与企业商号的重视程度不同
许多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单一,所以,他们的企业拥有一个响亮的商号,而每种产品又都有自己的名称。商号彰显着企业的独特性,以使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分。商号是企业名称中的形象要素,是可以用名称专用权加以保护的东西,它储存着企业资信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信息。这就使其成为商誉的载体而具财产价值,同时,就某个商号而言,它还反映着该企业的文化品位,沉淀着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群体的文化心态及其商业追求,具有潜在的文化价值。
中国企业对商号的重视就不够,许多企业至今仍忽视亮出自己的商号,在市场竞争的叱咤风云中,留下了诸多遗憾。中国企业界商号意识的失落,是长期以来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缺憾。随着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国企业已经加大了对商号的重视、加强了对商号的命名、加快了对商号的树立。
4.中外企业命名的社会文化的共同点
纵观中外企业命名所体现出的社会文化,抛开历史、人文、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社会文化差异,我发现中外企业命名体现出的企业文化有 6处共同点,概括起来说包括:
4.1.目的性
企业活跃在社会市场的每个角落,针对的是企业的经营者及企业产品的创造者和消费者,那么企业命名的使用范围指的是该命名体现出的社会文化的“区间性”。例如,中国清末时期的企业命名所体现出的社会文化是以历史时空为界定;各国企业命名所体现的民族文化以种族不同为界定;各个企业的名称则有自己的专指性,即那种产生于企业,与企业相互依存,虽然与社会有广泛联系但仅能生存和使用于企业这个活动区间的文化。企业名称无论如何都离不开企业这个主体。所以,在企业命名有一定的区间性,它必然与企业生存发展密切相关,又深刻的体现出企业命名在时空上的社会文影响。
4.2.依附性
中国传统文化历来以人为本,认为“人者,五行之秀气也”⑦,有“人为万物之灵”⑧的记载,说的是尊重人性,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这与西方古典学派的人本管理理论十分贴近。企业命名所体现的社会文化在中外的文化背景上具有共通性。企业就是在人际关系中与生产关系的调整与变革相联系,不断发生矛盾和碰撞,又不断地得到调和、妥协,达到统一。所以,企业名称都依附于人的理解进行确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4.3.社会性
企业植根于社会,属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细胞,细胞依附肌体而生存。企业的名称属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与社会文化紧密相联,它们之间相互产生影响。企业的命名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但在社会大文化背景下,处于绝对的从属地位,重脱离社会文化的企业名称没有生存的可能,与社会文化背道而驰的企业文化必然遭到取缔。
4.4.区间性
企业命名具有鲜明的目的性,紧紧围绕企业自身的发展为其终极目标服务。惟此别无其他选择。中外企业“创名牌”、“造品牌”的行为决不是仅仅要起个好听的、响亮的、特别的名字,而是把这个企业名称与企业的产品质量、企业盈利和企业的声誉息息相关。所以,企业决策者在给企业命名时的目的要明确,不能受到其他企业名称的干扰影响,要充分体现企业的自身特点。
4.5.普遍性与差异性
企业作为法人,就具有拟人性,不仅表现在承担民事权利义务与责任这个主要方面,还表现在自己的经营思想、经营理念、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经营目标等。那么,企业文化的这些内容对于企业名称都具有运用的普遍性,但对具体的企业之间来说,企业文化具有差异,甚至千差万别,他们的企业命名也就各有千秋。看到生产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业销售及发展形势喜人,就企图用和他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似的企业名称而使自己企业的形势好转,这是侵犯了他企业的知识产权,是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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