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探讨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探讨
“犯罪嫌疑人”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他是人,是人就该有人的尊严,有人的体面,是不容侵犯的;二是说:他有犯罪的嫌疑,嫌疑不能做定论。所以,对犯罪嫌疑人,不能捕,不能像对待犯人那样戴手铐,只能内部掌握,秘密的监控、调查,待人证、物证齐全了,足以证明他犯罪了,就该叫他罪犯,而不该叫犯罪嫌疑人。
罪犯,是对人民犯了罪,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进监狱,就等于剥夺政治权利,失去政治权利的人,就不是人了,失去了人的一切自由,失去了人的尊严、人的体面,正因为如此,人对法才有惧,法律对坏人才有约束,这是非常重要的。
抓捕罪犯,给其戴手铐是必须的,戴一个黑布头套就没必要了。罪犯已经没有人的尊严,你还怕他丢人吗?
一孔之见,供法律界人士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