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第4页


浅谈民间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第4页
3、单独谈心调解法。在很多传统民事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采用“背靠背法”会取得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如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与被告谈时,可以谈法律的规定,谈如果原告不让步,被告必须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本息,甚至要被强制执行,既丢面子,又受到经济损失。与原告谈时,可以讲一些被告的实际困难,谈与其“鱼死网破”不如订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清偿债务,在双方的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便很容易达成协议,此中很多背靠背做工作时讲的一些道理是不能在面对面场合讲的,否则会取到相反的效果。我本人承办的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就是采取该方法而成功调解的。
4、人情感化调解法。有些家庭矛盾是因一时之气或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有的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放下架子,但从双方内心深处来讲,是愿意和好的。此时,可与子女沟通,让他们回想父母十月怀胎的苦楚、把他们拉扯大的艰辛、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父母所奉献无私的爱。乌鸦且有反哺之情,羔羊还报跪乳之恩,况且人乎?血浓于水,于情于理触动子女的灵魂,情景交融,使其回顾过去亲情的可贵和目前反目成仇而带来的情感伤害,使双方能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调解便水到渠成了。
5、冷却处理调解法。善于捕捉调解信息,掌握调解时机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宜早不宜迟,对外力影响小、诉讼成本较小的案件在立案初期调解,效果会很好。但有些案件则相反,宜采用冷处理法。如离婚案件,多年的夫妻从走向婚姻殿堂到走进法庭大门,双方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和心理矛盾过程,有的是因为与对方父母关系僵化造成,有的则是由于一时误会或一时冲动所致。如果在双方的气头上进行调解,必定是事倍功半,闹得不好还会两头受气,此时宜采用冷处理,叫双方回去考虑一段时间。“冷处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久“冷”而不处理,要通过各种渠道不断了解双方的思想动态,以便掌握最佳时机,同时要避免久调不结,尤其是要避免超审限的现象发生。
6、多人互换调解法。承办人在调解案件时,有时会产生一些急躁心理,甚至对抗性情绪,这样便不利于案件的继续审理,此时宜采用换人调解法。变换一个调解人会减缓当事人心理压力,且调解人也许会变换一个角度进行。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语气不同的切入点会给当事人一个全新的感受。换人调解应不拘一格,不仅是审判员间交换调解,还应包括、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在必要的时候,法院院长、庭长等法院领导也可以亲自做调解,利用其更高的威信、更强的影响力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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