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院调解的意义 第2页


浅析法院调解的意义 第2页
但是现在经过了几个月的学习和感受,我从不同层次感受到了法院民事案件大调解这一工作的好处:
1、调解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以离婚纠纷、小额债务纠纷、身体权纠纷、普通合同纠纷等居多,对于这类纠纷通常发生在亲属、朋友、邻里之间,当事人也是到了没办法的地步或者有时候就是为了一口气的份上才起诉到法院,这类案件适用调解程序,通过调解法官的说服和劝导,在面对面或背对背的调解下,通常就能想通了,然后化干戈为玉帛,这就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2、调解缓解了执行压力,执行难是全国法院普遍的问题,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调解的结果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的结果,通常彼此都比较满意,对于自己满意的结果,当事人通常也会自觉履行,而且我们调解结案的案件基本上都是履行完毕,一方当事人撤诉的结果,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调解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诉累,普通的诉讼程序法定期限要六个月,就是简易案件也需要3个月的时间,如果加上其他不计入诉讼期间的时间,平均一个民事案件都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就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时为了不必要的证据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结果打到最后两败俱伤,在调解过程中,通常会听到当事人这样说,“这个官司我跟他打了,我宁愿话钱请律师都不愿赔给他。”其实通常双方的争议不大,几千甚至几百块钱。通过调解法官的简便的调解程序完成了判案活动,减轻了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
法院调解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社会需要的产物。国家社会治理战略的调整必然影响法院调解制度的发展。转型时期社会自我解纷能力低下和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调解制度将继续发挥社会整合与治理功能。而对法院调解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的"审判权本位"是影响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因素。提高法院调解的制度化程度,构建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机制,是法院调解发展的未来走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 2007-2012 www.chuibin.com 六维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