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 (中国)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住址:中国香港皇后大道中 ×× 号 ×× 商务中心 B 座 ×× 层。
天津联络处地址:天津市 ×× 区 ×× 道 ×× 花园 ×× 。电话: 022 - ×××××× 。
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赵杰,天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 ×× 州 ×× 有色金属冶炼厂
住址:湖南省 ×× 州市 ×× 区 ×× 道。
法定代表人: ××× ,厂长。
答辩目的:
1 、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上诉,维持原判。
2 、本案上诉费、律师费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被答辩人称答辩人擅自修改信用证不是事实
诉争双方签订《定购合同》后,答辩人于 2004 年 ×× 月 ×× 日通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具了受益人为被答辩人的 500 吨硅锰金额为 ××× 万美元的即期信用证(见证 3 即期信用证)。
从双方议定的信用证条款草稿,到申请银行开具信用证,答辩人没有任何添加、更改信用证内容的事实和行为。正式信用证中的条款是开证银行的固定条款,并非答辩人的添加。被答辩人将此作为指责答辩人 擅自修改信用证 的理由,于法无据。且被答辩人于 7 月 ×× 日收到信用证后并未对信用证条款提出异议,也未要求答辩人修改信用证,应视为被答辩人接受了该信用证条款。在收到信用证的情况下,被答辩人既没有备货,更没有按约去作 CIQ 检验,足以证实被答辩人是故意违约。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主张其不履行合同的原因系因信用证条款与合同约定不符,但不能提供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上述异议的相关证据,亦不能说明其不能履约的原因,故此,被告已构成违约"是正确的。
二、被答辩人称答辩人"主动于 2004 年 ×× 月 ×× 日去电要求终止双方合同"是无中生有
答辩人于 2004 年 7 月 ×× 日撤销信用证是在交货期已到,被答辩人声称无法交货的情况下提出的。答辩人在 ×× 月 ×× 日传真中要求暂时先退还信用证用于补购现货履行对外合同;同时要求被答辩人于 ×× 月 ×× 日前继续交货 500 吨,否则要求赔偿补购现货的损失。之后被答辩人同意并通过银行撤销了信用证。双方从没有发生商定终止双方合同的事实,暂时撤销信用证与终止双方合同性质完全不同。被答辩人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辩称答辩人"主动于 2004 年 7 月 ×× 日去电要求终止双方合同",实属无中生有,无凭无据。被答辩人意在偷梁换柱、混淆二者界限,掩盖其自身违约的事实,是不能成立的。三、原审判决认定《定购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为 2004 年 ×× 月 ×× 日,并无不当。被答辩人称原审判决不能客观认定交货期并不符合事实,其断言由此造成"对本案合同的解除事实就不能正确地认定"更是无稽之谈。本案中被答辩人完全没有履行交货义务,系根本违约;双方也不存在解除《定购合同》的意思表示和事实。交货期与合同解除毫不相干,怎么会造成后者"不能正确地认定"呢?综上,被答辩人的上诉既无事实依据,更无法律依据。原一审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故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无理上诉。
此致
x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