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作协议书
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护目爱眼治疗仪以及护理液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协议双方合作关系及授权
1. 乙方为甲方产品亨美TM超声波导入仪以及强身眼氨肽注射液(以后简称药液)在 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销售该产品。
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壹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前叁个月为试代理期间,在该期间内双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试代理期满后,如双方视合作情况正常且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依然有效。代理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3. 本协议期满前的壹个月,双方讨论续签其后的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二、产品价格体系
1、亨美TM超声波导入仪零售价 元/台,眼睛护理液零售价 元/盒。
2、在合同期内,乙方的供货价为:亨美TM超声波导入仪供货价 元/台;眼睛护理液供货价 元/盒,药液实行年终返利的政策(具体见药液年终返利表)。
3、双方因遵守商定的市场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价格变动应提前协商。同时对原有政策一并检讨、修改。
四、订货及付款方式:
乙方依照上述价格体系,首批订购仪器___台,药液___盒。之后的订货需依照双方商定的代理任务计划,按期提前以书面形式或订单通知甲方。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
五、其它约定事项
1.为开拓市场,乙方承诺:
1.1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基础,良好的商业信誉。每月向甲方提供市场开拓、业务攻关情况报告。
1.2不得经营其它公司的同类产品。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代理区域以外的相关用户销售产品。
2. 为协助乙方开拓市场,甲方承诺:
2.1负责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供技术服务。
2.2 及时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市场动态和相关产品信息及宣传资料。
2.3依照双方约定保质保量及时发货。
六、售后服务
甲方负责乙方所售产品的保修及维修服务。仪器包修一年,终身保修。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一但签署即属生效。如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由有关仲裁部门仲裁解决。
八、附件
1. 双方的资质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