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与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云南电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乙方:昆明理工大学学生会
现甲乙双方就合作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须于2004年__月__日前提供给乙方:遮阳篷、宣传海报及宣传单、横幅、销售灵通真机模型、每款小灵通的详细资料、工作人员的水、笔、纸、意向用户登记表。
二、乙方于2004年__月__日至2004年__月__日在昆明理工大学校园内为乙方提供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地点、悬挂横幅地方和活动地点。此项工作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在甲方校园进行直接宣传。海报及宣传单内容须健康,不得影响乙方校园正常秩序和违反校园有关规定。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__位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五、乙方只负责本次活动的登记工作。购机中发生的一切问题有甲方负责。
六、报酬的支付形式(商议)。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协议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