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对学生会干部责任制的补充说明

 

为了更好的落实校学生会责任制,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今后学生会的所有工作都将直接落实到人,学生会主席“直接对副主席及主席助理,不再对部长”,副主席及主席助理直接对主席负责,部长直接对分管本部门的主席团干部负责。

活动开展工作模式如下:经由学生会主席团决议,陆(下简称陆)将昆明理工大学第五届“金秋韵”文艺节交由周(下简称周)负责,那么对于这项工作,周必须秉着对主席、对学生会高度负责及以学生会利益高于一切的态度,全权负责落实开展本活动,对主席做到“事前预报,事中汇报,事后总结”。在开展工作前召开主席团及主要干部参加的会议,通报活动所需的一切事宜,提出要求,学生会努力以自行解决为主,学校协调为辅的工作思路,共同解决开展工作中潜在的困难问题。各部门应秉承同心同德,同甘共苦,配合好周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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